去补上这部分功课。
转了房子完整一圈之后,乔治又回到公寓的门口,记下现在的时间,闭上眼睛,将自己尽量代入凶手的角度思考,然后模仿着行动:
——轻轻的关上房门,将钥匙放进包里,蹲下身子脱掉鞋子,拿出自制的厚鞋套穿戴在脚面上(既能不留下脚印,又减轻脚步声);
拿出手电筒,手电筒上蒙着纱布,发出淡淡的微光,直接走到楼梯口慢慢上楼梯(凶手一定跟踪监视过安娜小姐,利用她不在家的时间进来过,或者至少去过街道其它房间,因为房型都一样);
两间卧室中选择主卧,慢慢开门到一半,闪身进去,直接走到床前借余光观察死者,收起电筒,取出装氯仿的瓶子和纱布,倒出氯仿捂住受害者口鼻,麻醉只需要几秒钟。
在床上将受害人翻到面部向下,骑坐在身上,拿出塑料头套套住头部,再翻过身来,涂空红和指甲,剪掉一缕头发当战利品,收拾纱布c口红c剪刀等工具,拿出电筒照明,检查一遍床上是否有遗漏,走到楼下,脱掉鞋套穿上鞋子,擦掉门口的痕迹,出门离开。——
等走出房门,乔治再看了下手表,一共用时是8分30秒,所有现场都是这么干净利落,几乎找不到凶手的任何额外行为痕迹,让警犬们也根本无用武之地。
乔治出来时,埃里克正抽着烟和值班警察聊天,他看到乔治出来,忙迎上来说道:“先生,已经和安娜小姐的父亲怀特先生约好时间了,他们下午在博物馆上班,约定的时间是晚上19点”。
“现在还不到15点,那就去苏格兰场吧,你来开车”,乔治和警察点头致意后,边走边说道。
“埃里克,在第3和第4两起凶案中,凶手单膝跪坐在受害者后背,你有什么想法?”在前往苏格兰场的路上,乔治多少还有点沉浸在凶手的思维里,就随意问道。
“先生,这种跪坐姿势,警察或者接受过格斗训练的人都应该能掌握,不过,其它职业的人,其实也有类似行为”,埃里克回答道。
“怎么说,什么职业?”乔治感兴趣的问道。
“我来自南部的一个小镇,我们那的农夫有很多养猪的,您知道,猪不像牛那样听话,有时候死活都不入栏,农夫们就是从背部制服那些猪的,也是单膝跪在猪背部,再用手使劲拽住猪的耳朵,猪就听话了,呵呵”。
埃里克一边开车,一边还用手比划着说道。
“那这么说,我们追捕的杀人凶手,是个养猪的女农场主?”乔治开玩笑道。
“不,不,那些即将要出栏的大猪,都是壮年男子才能制服,这样的女子我可没见过”,埃里克也笑着回答道。
可能对刚才的实验还心有不甘,埃里克又遗憾的说道:“我从小就喜欢观察细节,也许正是这原因,让我成为一名私家侦探,可惜,尼基·尼尔先生年龄大了,否则有个可以让人信服的目击者,我们的破案会容易很多”,
“是啊,没错,说起目击证人,正好你又在开车,我给你讲个故事,”距离到达苏格兰场还要一些时间,乔治说道:
“有一对年轻夫妻,丈夫由于工作原因,要在一个新的小镇生活一段时间,妻子就陪他一起来到了小镇,某天,丈夫上班回家后发现,妻子倒在客厅,头部被人打伤。
丈夫救醒妻子后,发现她神智有些恍惚,医生说她外伤没有大问题,但是精神受到了严重刺激。
她对警察描述:袭击者是一个上门的销售员,个子很高,穿着灰色西服,更多的描述就没有了,感觉警察听后有点应付了事,丈夫就不断追问,警察也丝毫不客气的回了一句,我总不能见到穿灰色西服的就抓起来吧。
丈夫很生气,决心自己报仇,他问妻子,看到伤害她的人能否认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