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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早晨有股腥味。

    是血腥味。

    行走江湖的人都闻过这种味道。

    甚至许多人痴迷这种味道。

    不错,他们痴迷着死亡。

    朝露夕雨楼中少了两个人。

    少了两个痴迷血腥味的人。

    而其他留下的人,则痴迷另一种味——

    酒味。

    他们仍不愿意走,他们仍愿为金风桂子留下。

    哪怕留下的是自己的尸体。

    在大堂的最中央,那个手托酒坛的白衣公子仍只将视线放在手中的酒坛上。

    他也仍微笑着。

    事实上从他走进这间朝露夕雨楼后便一直微笑着。

    他似乎即使忘记了呼吸也不会忘记微笑。

    人们对于笑是有着绝对的亲切的。

    因为人们刚出生时是只会哭的。

    笑,更像是一种后天的习得。

    所以笑很珍贵。

    而人们对珍贵的东西都会感到亲切。

    就像一柄名剑,一口宝刀,一锭金子,一个爵位。

    也像这一坛金风桂子。

    白衣公子看着手中的金风桂子,说道:“有没有人愿意出十万两?”

    没有人回答他。

    没有人愿意出十万两。

    他叹了口气,“看来这金风桂子果真不是天下第一美酒,可笑你们从百里之外远赴与此,竟只是为了争一个笑话。”

    “哈哈哈——”

    有人笑了,是在围着白衣公子的人群中。

    笑的人着一身青灰布衫,自人群中缓缓走出。

    他是个男人,但他的脸却美得像个女人。

    他走到了白衣公子面前,很优雅地走来,很优雅地开了口:“孰为天下第一、孰为天下第二,难道阁下有资格来排此座次吗?”

    白衣公子道:“每个人都有资格,毕竟每个人都有眼睛,有嘴巴。”

    青衫人邪魅地笑道:“但一个人若想点评金风桂子,除了眼睛和嘴巴之外还要有另一样东西。”

    白衣公子道:“什么东西?”

    青衫人道:“第二条命。”

    白衣公子道:“你想要我的命?”

    青衫人道:“我当然想要你的命。”

    白衣公子道:“一个人想要另一个人的命,他就一定要比对方出手更快。而在你之前那个想要我命的人出手太慢,出手慢的结果就是要了自己的命。”

    青衫人道:“你大可放心,我出手一向很快,保证你必死无疑。”

    白衣公子道:“袁三快当初应该也是这样认为,他现在一定悔不当初。”

    青衫人道:“可我毕竟不是袁三快,袁三快也毕竟没有我手中的这枚金针。”

    他的手里不知何时多了一枚金色细针。

    这枚金针只有普通的缝衣针一般长,只有普通的缝衣针一般细。

    金针泛着金黄色的光芒,这光并不强,但却照进了每个人的眼中。

    每个看到这枚金针的人无不倒吸一口凉气。

    而白衣公子仍旧未看他的金针,也未看他。

    他仍微笑着,他的微笑从未改变,“天下暗器云诡波谲,但能够杀我的暗器还没有出现。”

    青衫人并不生气,他只感到滑稽,“你连看都未看,便敢如此笃定它是暗器,如此笃定它杀不死你?”

    白衣公子道:“你是江湖上有名的杀手‘杀人蜂’江千灵,你手中的金针自然就是你的杀人名m器,也是江湖上,这实在快活无比!

    他那张靡颜腻理的面孔已兴奋得几近扭曲。

    他那个细捻金针的手掌已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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