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早晨有股腥味。
是血腥味。
行走江湖的人都闻过这种味道。
甚至许多人痴迷这种味道。
不错,他们痴迷着死亡。
朝露夕雨楼中少了两个人。
少了两个痴迷血腥味的人。
而其他留下的人,则痴迷另一种味——
酒味。
他们仍不愿意走,他们仍愿为金风桂子留下。
哪怕留下的是自己的尸体。
在大堂的最中央,那个手托酒坛的白衣公子仍只将视线放在手中的酒坛上。
他也仍微笑着。
事实上从他走进这间朝露夕雨楼后便一直微笑着。
他似乎即使忘记了呼吸也不会忘记微笑。
人们对于笑是有着绝对的亲切的。
因为人们刚出生时是只会哭的。
笑,更像是一种后天的习得。
所以笑很珍贵。
而人们对珍贵的东西都会感到亲切。
就像一柄名剑,一口宝刀,一锭金子,一个爵位。
也像这一坛金风桂子。
白衣公子看着手中的金风桂子,说道:“有没有人愿意出十万两?”
没有人回答他。
没有人愿意出十万两。
他叹了口气,“看来这金风桂子果真不是天下第一美酒,可笑你们从百里之外远赴与此,竟只是为了争一个笑话。”
“哈哈哈——”
有人笑了,是在围着白衣公子的人群中。
笑的人着一身青灰布衫,自人群中缓缓走出。
他是个男人,但他的脸却美得像个女人。
他走到了白衣公子面前,很优雅地走来,很优雅地开了口:“孰为天下第一、孰为天下第二,难道阁下有资格来排此座次吗?”
白衣公子道:“每个人都有资格,毕竟每个人都有眼睛,有嘴巴。”
青衫人邪魅地笑道:“但一个人若想点评金风桂子,除了眼睛和嘴巴之外还要有另一样东西。”
白衣公子道:“什么东西?”
青衫人道:“第二条命。”
白衣公子道:“你想要我的命?”
青衫人道:“我当然想要你的命。”
白衣公子道:“一个人想要另一个人的命,他就一定要比对方出手更快。而在你之前那个想要我命的人出手太慢,出手慢的结果就是要了自己的命。”
青衫人道:“你大可放心,我出手一向很快,保证你必死无疑。”
白衣公子道:“袁三快当初应该也是这样认为,他现在一定悔不当初。”
青衫人道:“可我毕竟不是袁三快,袁三快也毕竟没有我手中的这枚金针。”
他的手里不知何时多了一枚金色细针。
这枚金针只有普通的缝衣针一般长,只有普通的缝衣针一般细。
金针泛着金黄色的光芒,这光并不强,但却照进了每个人的眼中。
每个看到这枚金针的人无不倒吸一口凉气。
而白衣公子仍旧未看他的金针,也未看他。
他仍微笑着,他的微笑从未改变,“天下暗器云诡波谲,但能够杀我的暗器还没有出现。”
青衫人并不生气,他只感到滑稽,“你连看都未看,便敢如此笃定它是暗器,如此笃定它杀不死你?”
白衣公子道:“你是江湖上有名的杀手‘杀人蜂’江千灵,你手中的金针自然就是你的杀人名m器,也是江湖上,这实在快活无比!
他那张靡颜腻理的面孔已兴奋得几近扭曲。
他那个细捻金针的手掌已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