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玉淑“馋酸”的愿望,三奎一时却是实在无力来满足她;
首先,眼下时节不对,山楂酸杏之类还没下山。
再说,即是城里商店有卖,那又如何能是自己能够问津的呢?
但三奎他倒也自有办法;他知道俗称“马虎爪”、“酸溜草”之类的那些野生的东西,吃在嘴里也有一种酸酸的滋味。自己小时候就常弄了来吃。
于是,三奎便瞅空闲忙地到处去挖这些东西来给玉淑“解馋”。
有时散了工,他顾不上先回家去吃饭,总得挖点啥带回家才好。
一天,玉淑见三奎为给她挖酸溜菜,手指甲还不小心被尖利的石头弄劈了一块。
都说十指连心——伤了手指的滋味玉淑知道。这让玉淑由不得心里就是暗暗感动了起来——
那酸溜菜嚼在嘴里的滋味是酸酸的,但玉淑的心里却是充满着一种浓醇的甜意
又是公社驻地逢集的日子。三奎跟张来顺等几个一块去赶集。
在当时那个年代,人们对五天逢一次的集市相当在乎;
无论是否有事情要办,只要得空,人们差不多都愿意到集市上去转一圈。哪怕是啥事也没
有,只是闲溜达。
赶集,似乎成了那时人们娱乐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刚来到集上没多大一会,三奎他们就碰上了一份卖冰棍的。
在当时,冰棍可算得上是一个“新生事物”;
那东西,说是用白糖做的,其实压根用没用上白糖还是个未知数。
充其量也不过就是用糖精制造出甜味的冰疙瘩而已。
这与后来出现的那些雪糕之类,实在不可同日而语。
不过在当时,这二分钱一根的冰棍,却是普通庄户人眼里的“奢侈消费品”。
你看:当卖冰棍的手捧涂着白漆的小木箱出现在集市上叫卖时,响应者实在无多,并不会有争相购买的景象出现;
除了有人被孩子哭闹着要吃冰棍闹烦了,走过去买上一块打发孩子,大概也就是看上去穿戴还体面些的人,才可能凑上前去照顾买卖。
但是,三奎一当看到了卖冰棍的,心里却就是一动——他想到了自己怀孕的媳妇玉淑;
他心里话:这东西爽口,给玉淑来点想必不错。
只是当他又想到自己身无分文时,禁不住暗暗苦笑了一下。
可他并未就此走开。
心有不甘的他,一想到同来的张来顺身上肯定带了钱,稍一踌躇之下,他便朝那穿着带有县食品公司字样白褂的卖冰棍青年走了过去,明知故问地招呼道:
“多少钱一根。”
“二分。”
“两根呢?”
“就是四分呗。嘿嘿,这账简单。”
“三分钱两根吧,卖吗?要卖的话,我要两根。”
卖冰棍的似乎有点为难地:
“其实,我们跑出来卖这个,主要也就是完成任务;就算卖二分一根,我们一天也挣不了几个钱。你这三分钱两根,这我真是卖不着”
“得了吧,不挣钱你们会跑出来干这个?再说,挣钱嘛,别光老想着一口吃成个胖子,薄利多销的法子也不是不可取。灵活点不吃亏——少挣也就是多挣这样:我五分钱买你三根——肯定不能让你没的赚,这样总可以了吧?行不行?”
那卖冰棍的稍一寻思便点头答应了下来。
三奎一见,转脸向张来顺借钱。
那卖冰棍的青年一边打开木箱盖子往外拿冰棍,嘴上还不由得对三奎敬佩地:
“哥们,我看出来了,你这头脑可真够做买卖的份;要是让你来做买卖,你一准是一把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