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子咬着衣服往屋里去,呆萌的步伐,傲娇的昂头姿势,池薇看的津津有味,脸上的笑意怎么都藏不住。
看到狗子这么懂事她心里高兴,就喜欢这种通人性的狗子,算来今天这狗子也算是救了全车人一命,看到这里,池薇越是不觉得那是个巧合了。
顾北勋其实正打算出门去帮着池薇拿点衣服,想着池薇那点小身板肯定是扛不住的,刚到门口就看见了这么滑稽的一幕,池薇笑的合不拢嘴,狗子一边顺溜的摇尾巴,一边咬着衣服昂着头可爱极了。
顾北勋不算是个热爱动物的人,看到此刻的大黄,心里也有几分触动,将狗子嘴里的衣服搭在了手腕上,忍不住摸狗头。
刘群差点大叫出来,狗的口水沾在衣服上,衣服她又得重新洗一遍,不是白晾了?
不过想到今天自己因为鸡的事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失了神态,她便吸了一口气,“北勋,快去洗个手,狗身上脏得很,什么跳蚤之类的都有。”
说完又走厨房里去了,“又是撵鸡又是咬衣服的”
池薇心里有些不高兴,不过这些不高兴很快的就过了,看到狗子尾巴甩得都快在空气中划线了,池薇将衣服一放下,跟顾北勋一起玩狗去了。
趁着吃完饭,两人带着大黄出了院子,在伍合镇附近的小路边上溜达,当做饭后散散步。
“我已经好久没有看到这么多的田地了,秧苗也长得这么高,真好。”池薇笑着说道,晚上看不清秧苗的颜色,但是水田里这个季节除了秧苗便没有其他的种植物了。
陆陆续续的田地里一些蛙声断断续续的出现,可是一番稻花香里说丰年的错觉。
不过现在天早,秧苗刚长高,稻花儿还早呢。
“西北也不是没有,就是我们所在的地方偏了一点,靠内地那边像这样的水田,也不在少数。”顾北勋说道。
池薇没见过那是因为她只在靠边的地方一直呆着,压根儿就没有离开过那块地,所以在她的认知里面,她觉得整个西北都是她目前所看到的样子。
其实并不是那样,顾北勋在西北呆了这么多年,执行任务也是到处跑,这个地方到那个地方,这个山那个村的哪里都去过,靠内地一点的地方,包括中边的地方,并没有那么荒芜,那儿也是跟南方大差不差的,到了饭点的时候炊烟袅袅。
池薇脑袋里只有沙漠和黄土,顺着点了点头。
路上碰见几个刚做完农家活的邻居,顾北勋给老人家发烟寒暄几句,老人家笑着点上烟问了几句家常,“北勋,出息了呀,现在赚大钱,吃军粮!”
“芳芳也大了,要结婚了,你就这么一个妹妹,在忙是应该回来”
老人也是这个村里的,世世代代务农的一年收成几块地,家里几口人都靠这个吃饭。
“我们家老大也打算当兵已经报名了,等政审过了去了部队,以后能像你一样能干,在娶个媳妇我们就享福了!”
“超哥比我厉害。”顾北勋说道。
“你这话说的,那跟你不能比呀说起来我就气,要是我早把他送去当兵就好了,都怪我把他给耽误了!现在婚也没结成,人家姑娘看不上我们家”老人家后悔的说道。
抽完一根烟之后,老人家笑着打了个招呼,转身就回自家屋去了。
顾北勋在这个地方长大,附近的人都是他认识的,也都是看着他长大的,平时大家的关系处的都跟亲戚差不多的,小时候大家都觉得他懂事,他走到哪里都有吃的。
要么一个果子,要么一颗糖,要么灶里拿出来的烤红薯,总有他的份。
不像那么不得大人喜欢的孩子,谁家有点吃的都得躲着他,生怕被看到了不给吃面子上过不去。
“超哥,是谁啊?”池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