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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为慕容云海创造了逃跑时间。

    慕容云海简直犹如是少年英雄小哪吒踩着风火轮,跑的那叫一个飞快,这种度,去参加奥运会都不是问题了。

    “怎么办慕容云海跑了”王元道。

    “快杀了这些人,去追”杨小天沉声道,“她跑不了,今天她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插翅难飞”

    杨小天不急。

    慕容云海跑的方位很明确。

    耽误几分钟没什么问题。

    凡有脚印,必有痕迹。

    顺着痕迹找到慕容云海并不难。

    杨小天已经下定了决心,今天就算把整个纽约城刮地三尺,也要把慕容云海给抓住,或者杀死

    噗

    轰

    卡

    几个高手倒在了地上

    有人残废

    有人失去了生命。

    有人运气好,只是昏厥了过去。

    杨小天麾下的高手,已经解决了拦路的慕容云海的高手,直接朝慕容云海的方向追踪而去。阿凡提带队,那是一点问题都没有,阿凡提是一流的猎手,而慕容云海又是他心仪已久的猎物,他是不会让他的猎物在他眼皮子底下溜走的。

    杨小天再一看酒吧之中的战斗,洪门战士已经占据了上风,压着酒神帮的年轻人打,打的酒神帮的这些年轻人溃不成军。酒神帮的年轻人,气势已经不在了,除了几个有点功夫的家伙,大部分人已经落到了抱头鼠窜的地步。

    尤其是那个角色扮演李小龙的家伙,整个人躺在地上,双截棍夹住他自己的脖子。他躺成了一个大字型,一直有酒神帮的人和洪门的战士在他身上踩来踩去,他已经面目全非不用说,身上的米黄色运动服也变成了黑色,看上去像是有二百年没有洗了。

    杨小天一见这情况,就知道这边胜局已定,酒神帮的覆灭,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不过杨小天心怀慈悲,此时嘱咐众人一句:“挽弓当挽强,用箭当用长。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杀人亦有限,列国自有疆。苟能制侵陵,岂在多杀伤。尽量还是不要杀人。你们几个,跟我一起去擒贼先擒王”

    说罢,杨小天挥挥手。

    他一马当先,带着自己那几名撑着黑伞的保镖,也去追踪慕容云海去了。这整个酒神帮对于杨小天都没有任何意义,慕容云海对于杨小天意义重大

    杨小天不喜欢有敌人时不时恶心自己,尽管这些敌人不能对杨小天造成什么致命危险,但也足够恶心,扰人清净。想一想,一个夏天清凉的夜晚,你躺在冰冰凉凉的凉席上,刚喝下了一杯冰镇牛奶,正要进入梦乡的时候,一只讨人厌的蚊子突然在你的耳边嗡嗡嗡嗡嗡嗡个不停。更气人的是这蚊子还无时不刻想要吸你的血,咬你一口,固然这只蚊子是杀不死你,但是你难道就不想一巴掌呼死这只蚊子吗

    大凡是一个正常人,在面对蚊子侵扰的时候,第一个想法就是一巴掌把这蚊子呼死。如果这只蚊子不死,一个美妙的夜晚就会这只蚊子给毁掉。

    慕容云海对于杨小天而言,就是那只讨厌的蚊子,虽然不能对杨小天造成致命伤害,但是却一只能恶心到杨小天。

    不杀了这只蚊子,杨小天不舒服斯基。

    杨小天就是这样一个人,不喜欢敌人存在,凡与杨小天为敌的人,都已经被记在了杨小天的仇人本本上。

    一个个铲除,迟早可以铲除干净。

    杨小天顺嘴慕容云海撤退的方向,进入酒吧后面的房间。

    这居然是一个健身房,健身房里面器材齐全,古老的留声机还在播放着胶制唱片,音乐居然是茉莉花。不过声音很低,在健身房外面,基本听不见。

    健身房里面没有路,但有另一个房间,杨小天的保镖很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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