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朗点了点头,递给他一套耳麦。
“好。”大妈很干脆,快速带上耳麦,扭头看向扔枪的皮卡,说道:“那些要烧了吗?不带走?”
“留了两把,带了些子弹,用不到那么多。”寒朗说着,把着小丫头的肩头,就要拉开后座的门。
“太败家了。”大妈可惜的收回视线说道:“这些枪在这很好卖,差不多六七百一把,子弹不值钱,刀也能卖几十的,不如都拉着,还能当过路费。”
寒朗顿住要开车门的动作,想了想,觉得大妈说的有道理。
这些枪比ak好多了,在这常见,普及率不比ak差。之前自己是要着急离去,带太多的枪没用,这会带着倒是不耽误,至于是不是可以当过路费,他觉得这是硬通货,比钱怕是要好用。
“那就带着。”寒朗松开小丫头,说道:“都装后斗吧。”
“好。”大妈放下背包和子弹盒,答应着直奔枪支而去。
寒朗也过去帮忙,俩人短短的时间就倒运完。
一共二十一把16,六把ak,手枪同样二十多把,口径倒是一样,只是杂七杂八,没有什么太好的枪。
收拾完,用布蒙上捆好车斗,将大妈他们的车推过来,点火,准备走人。
寒朗在火光冲天而起中,一扭头,看到小丫头要上副驾,忙喊道:“蓝宝石,到后座。”
小丫头把着车门,扭头看着走来的寒朗,似乎很不情愿。
但坚持了几秒,还是松开手,打开后门坐了进去。
寒朗怎么会让一个陌生人坐在身后?万一这家伙有什么想法,就算只有一米七六,一米七七那样的身高,还不算魁梧,但身后动手,他怕是连反抗的机会都没。
坐在旁边,自己还是可以留意的。至于观察,他比小丫头应该地道。毕竟是雇佣兵出身,还是团长。
“大妈,怎么出来当雇佣兵了。”车启动后,寒朗问道。
“也没啥。”大妈看不到前方路况,但眼睛还是盯着黑漆漆夜色,说道:“我当了六年兵,裁军,复员了,可回家后发现什么也不会,还没办法跟人交流,听说这边好赚钱,就来了,结果刚干两天,老板一家被乱枪打死,我侥幸逃过一劫,杀了那些闯进饭店的杂碎,就这么当雇佣兵了。”
寒朗默默的听着。
他理解大妈说的,也在大妈身上看到熟悉的味道。这也是他没有想过干掉他的原因之一。
至于大妈的苦恼,他同样有。
复员三个月,他无比煎熬。
除了会打仗,他什么也不会,军人的思维难以扭转,说话特别的硬,不会拐弯,不会含蓄,走路都规规矩矩,跟社会交流的确存在一定障碍。关键是真的什么也不会。
要不是同样复员的排长找上他,通知他找齐小队原班人马再拿枪,他恐怕也无所适从,不知道如何在新环境生存吧。
“你到饭店,是”
寒朗有点好奇。
“算是打杂吧,或者说学习。”大妈悠悠说道:“老板是我们那的,论辈分我叫声叔,比我大三岁,来是打杂,准备熟悉了也开家饭店。”
“雇佣兵干了多久?”寒朗暗叹,问道。
“两年多了”大妈有点萧索。
跟自己是一批复员的
寒朗念头一闪,没再多问。
大致了解就得,以后也不是一路人。
当了雇佣兵,国内不知道还行,知道了,这就是极端危险人物。
就算没有法律定罪,杀人多了,心态就会变的,尤其拿钱杀人,在社会上就是定时炸弹。
不说漠视生命,也好不到哪去。
聊天中断了。
寒朗不想再继续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