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碗喝过水,这也算是一种奇葩的人生体验了。
伺候大总裁喝过了水,两人又开始大眼瞪小眼。白言飞身为主人,接待客人自然要有始有终,必须得陪着温庭裕等他的手下到来为止,所以这个时候他既不能去上网看电视,也不能扔下温庭裕一个人去玩儿,挺无聊的。
刚才的一阵混乱,从超市里买来的烟和胶布早就不知道被扔到哪儿去了。没有胶布,草席上的破洞就不能补,白言飞坐在破洞旁边,百无聊赖地用手指抠着那个洞,那条扎眼的大花裤衩就躺在他的手边。
裤衩的裤裆里有个洞,白言飞想起来是上次坐在椅子上的时候勾坏了。既然现在没事干,就趁这个机会把洞补好吧,穷酸如他,破了洞的裤衩才舍不得扔掉。
他起身去抽屉里拿针线盒,温庭裕躺在床上似乎也挺无聊,视线一直追随着白言飞。他看着白言飞拿着针线盒回到床尾,用非常娴熟的动作穿针引线,然后拿起裤衩开始忙活起来。
温庭裕难以置信:“你在绣花?”
白言飞吐出一口老血,差点把针头扎在手指上:“你难道以为这裤衩上的花样是我自己绣的吗?”
温庭裕有些狐疑:“难道不是吗?”
白言飞真想把他举起来摔在地上,咬牙道:“我又不是东方不败!大男人绣个屁的花啊!是这条裤衩的裤裆坏了,我在给它打补丁!”
温庭裕不说话了,以他的知识领域,肯定不理解为什么坏掉的裤衩还要这么费劲的打补丁,直接扔掉就行了嘛。
但他毕竟是颇有风度的牛掰总裁,对于不理解的事情也不会随随便便看不起。因此,他没有质疑白言飞的行为,只是略带疑惑的一直看着他做针线活,像是在看什么新奇的东西。
白言飞被他看得怪不好意思的,陌生人围观他做针线活,一种奇怪的羞耻感油然而生。他缝着缝着裤衩,终于忍不住说:“你稍微看一下别处好吗?一直盯着我看,我会觉得很紧张。”
温庭裕也是实在没事干,这间屋子简直家徒四壁,连一点观赏的价值和引发观赏兴趣的特色都没有。但既然白言飞这么说了,他也只能勉为其难的转过头,十分无聊地四下环顾了一圈。
书桌上扔着吃完的零食包装袋,电脑屏幕晃动着默认屏保动画,一切都平淡无奇。只有靠窗的一侧摆着一套金属装饰品,似乎挺有趣的。
那是一件黄铜雕塑,看起来有些年头了。雕塑一共有四个人物,分别是主唱,贝斯,架子鼓和电子琴,每个人物都摇头晃脑的像是在嘶吼,动态栩栩如生,制作的非常精致。
这是一支乐队的雕塑。
温庭裕看着那套雕塑,问:“你玩过乐队?那个黄铜雕塑是什么?”
白言飞头也不抬:“你说桌子上的那个?那是念书的时候,我跟我哥还有几个同学组乐队去参加校际歌唱比赛,结果拿了一个纪念奖。”
“你是哪个位置?”
“我是主唱,我哥是贝斯手。”
“后来为什么不唱了?”
“随便玩玩而已,哪能当真,”白言飞笑笑,“玩音乐多花钱呀,而且我们玩的是摇滚,最没出息的那种,除了烧钱还能干什么?很快就不玩了。”
听到摇滚两个字,温庭裕皱了皱眉。
白言飞注意到了他的表情变化,又笑笑:“你也看不起摇滚是吧?我知道很多科班出身的音乐人都看不起摇滚。摇滚早就被小孩子们玩坏了,留一头长发,扛一个贝斯随便喊两声就算是摇滚,是把音乐看的有多不值钱啊。”
温庭裕没搭他话,沉默了一会儿,问:“你现在在做什么?”
白言飞一愣,老实回答:“我现在在缝裤衩。”
温庭裕很无语:“我是问你现在靠什么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