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地方,猎食者不止只有人类,众人在激烈的对抗之中,并没有发现,有一群其他的动物早已慢慢接近了这片区域。
“嗷呜!”几处嚎声同时从远处扩散而来。
狼。
接着,便是从远处扬起一阵灰尘,更让人惊讶的是,这团灰尘竟然速度极快的朝众人处移动着。
狼群。
“好嘛,刚活下来,又得死!”关一顾不上其他,硬生生驱动身体,抱起昏迷的小土渣,向狼群袭来的反方向撒腿就跑。
狼群狩猎时会全体出动协力合作。在找寻猎物时多排成一纵队,以每小时26~40公里的速度慢慢前进。追赶猎物时,可一追数十公里,将猎物驱赶到很不好走的地方去;它们可以一直跟著猎物,直到猎物筋疲力尽时,才加以击杀。
刚刚经历过生死激斗的关一,尽管在肾上腺素疯狂作用下仍然可以加速奔跑,但怎能跑过飞奔的狼群。
一不留神,被一块石头绊了脚,猛地栽了一跤,自己也不知道滚了几个圈,狼狈的爬起之后,他已经被狼群团团围住。
“我...我到底是惹了谁了。”关一无奈的喘息,手里紧紧握着匕首。
奇怪的是,狼群似乎忌惮着关一的什么,并没有大肆捕食,双方就这么僵持了下来。
短短一会儿的时间,关一只觉得像度过了几十年一样,豆大的汗珠不断的从关一额头渗下。
狼群中,有一只土狼终于耐不住性子,蠢蠢欲动。
它在寻找机会。
终于,抓住关一目光移向其他狼群的瞬间机会,它猛地冲向了自己的狩猎目标。
“砰!”
这狼乐刚刚跃起,脖颈就被开了个大洞,螺旋运动的子弹卷起一片血肉飞迸了出去,此狼低嚎一声,就此一命呜呼。而其他狼显然与人类打过交道,知道这响声意味着什么,瞬间分散而去。
也顾不得思考是谁开的枪,关一第一时间向反方向窜去。
无巧不成书,吴丽丽本来是想杀关一的。
她本以为自己瞄的很稳,石强为了揩油她曾经教过她用枪,并不难。三点一线的规律并不是只有男人记得清,双手持枪的动作女人也能做的来。
但经验同样重要。
几百米的距离已经超过了手枪的最佳杀伤距离,且对于远距离的目标来说,需要预瞄,就算是目标不动,周围无风的环境下,也要考虑子弹下坠的问题。显然,吴丽丽并不知道这些。
她本来想依靠石强活到最后,但自从半路杀出这个死胖子后,自己的计划全被打乱了。她并不知道白洁是石强所杀,也并不知道真相。
关一早已成了她的眼中钉。
树林距离房子并不是很远,她早已看到石强被关一放倒,那时就已经瞄准了关一,但她并没有下定决心。
直到狼群出现,关一没跑几步就绊了一跤,她想了想,枪里子弹并不怎么多,狼群来势汹汹,自己一个弱女子恐怕凶多吉少,不如杀掉关一,这样狼群会以关一为食,自己就有了更多的逃生可能。
人性险恶吗?没办法,他们只是不幸进入了这个炼狱,关一只是恰好在那。没想到,关一命不该绝,子弹阴差阳错的击中了试图袭击关一的那匹狼。
“村妇!快来一起打!”吴丽丽大吼道。
“丽姐,恁不是说都不叫我村妇了吗?恁不是说咱俩还是好姐妹么....”李红梅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到最后已声如蚊蝇。
“真当自己是个人了?农村老妇,文盲一个,快点开枪打他!”吴丽丽也是急了,张嘴就骂起了张红梅。关一已经看不见了,而提示上说只能活一个人,在没有比这更好能除掉一个竞争者的机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