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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衣会是怎样的存在,那是在掸瓦横行了许多年的势力,这样的势力,即便是他们青龙帮都极其忌惮,可现在秃鹫说自己要做青衣会的大佬,然后叶凌风就直接一句‘准了’。

    那淡定的模样,就像是青衣会大佬的位置,就是叶凌风的掌中之物,他想要给谁,谁就能坐上,哪怕是阿猫阿狗,都是一样。

    他们惊愕,但他们并不怀疑,因为秃鹫那颤抖的身体,已说明,他已经信服了叶凌风。

    但我不要为我效力的人,我只要一条为我效力的狗,你愿意当我的狗吗?叶凌风冷冷一笑,低头望着秃鹫,淡淡道:成为我的狗,我可以让你也成为古武修炼者!

    一句话,让秃鹫颤栗的身子,突然停下了,他错愕抬头望着叶凌风。但那种错愕,不是震惊,更准确的说,是一种渴盼,一种对力量的渴盼。

    如叶凌风所说,他不需要给自己效力的人,只需要一条只听自己话,为自己所用的狗!效力的人,你需要去看他的心性和人品,但养一条狗,却不需要。

    养宠物狗,只要它长得好看讨喜,就可以了;而面目狰狞,满头疤瘌的秃鹫,显然做不了一条可爱讨喜的宠物狗,所以叶凌风想让他当一条替自己看家护院的恶狗。

    秃鹫恶吗?这是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他不讲什么江湖道义,即便是要跟青衣会做生意的南宫天云,他都不放在眼里,也照样敢吆五喝六;即便是自己的手下,只要对自己的事情有了阻碍,就可以毫不容情的断掉手指

    这样的人,准确的说,已经不是一条恶狗可以形容,而是一条疯狗。

    疯狗喜欢咬人,而叶凌风所要秃鹫做的,就是咬人!就是要让他在掸瓦这种亡命之徒横行的地方,不断的咬人,然后给自己创造出更大的价值!

    当然,当疯狗咬人咬多了之后,肯定会想着抽冷子给养它的主人一口。但对于这个考虑,叶凌风并不怕,他相信以自己的能耐,秃鹫永远都找不到反咬自己一口的机会。

    掌握一条疯狗,有时候,要比掌握一个为自己所用的人,更有用!

    所以,他没有任何犹豫,直接就给秃鹫许下了叫他绝对无法拒绝的许诺。这个许诺,便是成为古武修炼者,而叶凌风所打算让秃鹫修习的,正是从铁三爷那里得到的鹰爪功,而且他不打算去替秃鹫改良。鹰爪功练后,人不人鬼不鬼,会让秃鹫这条疯狗,变得更疯。

    我我秃鹫的呼吸已经急促的像风箱一样,胸口都在高速起伏,眼眸因为兴奋,也变成了赤红色,敬畏莫名的望着叶凌风许久后,猛地一头磕到地面,撞得头破血流,也至死不悔道:我愿意成为叶爷的狗,一条替叶爷咬人的疯狗!

    四爷成了叶爷的狗大飞疯狂的揉着自己的眼眶,想要告诉自己,眼前的这一幕,一定是自己看错了,可额头滴血,双眼赤红的秃鹫,却不因他揉眼而改变分毫。

    南宫天云在笑,不过笑容苦涩,他知道,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再有拉拢叶凌风的机会了。因为叶凌风根本不需要别人的拉拢,他只需要别人变成他的狗,而南宫家,还不想去当狗。

    这家伙,以前到底是什么人?南宫雨雁紧紧盯着叶凌风,双眼里满是不可置信之色,此刻从叶凌风身上散发出的那种杀伐决断的气息,叫她颤抖,甚至叫她有一种迷醉感。

    一个自大而又骄傲的女人,该怎么获得她的心?一味的讨好,对于这种女人,根本没有任何作用,唯有强有力的征服,才能让她走进你的怀抱!而此刻的叶凌风,几乎快要做到。

    嗯?场内唯一感受到南宫雨雁这种悸动的,正是站在叶凌风身后的玫瑰,就在南宫雨雁眼眸中出现迷醉的瞬间,她落到南宫雨雁身上的眼神,也出现了一丝一闪即逝的敌意。

    叶小子居然真的养了一条狗!场内最抓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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