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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

    骄阳高挂天上,晒得草原上的草也热得奄奄一息。

    热风吹过枯草,卷起一阵黄沙。

    一双牛皮靴子啦地踏在草地上,将枯黄的草踩扁。

    虽然有风,但风也是热的,皮甲中的汗水浸湿了衣。

    这一日天气很好,碧篮如洗的天空一望无际,直到远处的天地交接处,都没有丁点云彩。

    “杀啊——”

    忽地,震天杀声獾入耳里,冲杀声中,艳红的血划破万里晴空。

    那是座土夯的小城,伫立在草原中不知有多少年,土黄色的城墙用稻草、糯米混着沙石夯成,却意外的相当结实。

    守城的军队奋力的抵抗着,但在经过十多天的死守之后,仍被攻破了城。

    云梯被架上了土夯的墙,厚重的大门被撞城槌撞破。

    男人随着队伍冲杀上前,手中的鸾刀架挡着敌人的刀剑,旋转,卸去力道,上切、下砍,割肉砍骨。

    鲜血喷洒在空中,溅了他一头一脸,他没有迟疑。

    风很大,扬起沙尘,将杀伐声传得很远很远,眼前敌人扭曲狰狞的脸孔、恐惧痛叫的京号也感觉很远很远。

    -记长矛戥来,戥掉了他的头怒,檫过他的额际,他及时曲膝恻身闪过,反手抓住长矛一拉,被磨得极为锐利的刀斩破长风,刷地划过被他拉下马的骑兵血又溅,他没有停下来,只是松开长矛继续前进。

    最初的战争究竟是如何开始的,他其实不是很清楚,也不是特别在乎。

    他是战士,是士兵,是在上位者手中的棋。

    他在这里,不为别的,只为了讨口饭吃,跟着军队,他就有饭可以吃,有地方可以睡。

    当一名士兵,不需要思考。

    他很擅长这个,擅长什么都不去想,就像他很擅长用刀一样,就像他很擅长生存一样。

    他在军队里混得还不措,许多年前,他就以战功换回了自由,他没有想要得到什么功名,也没有特别和极去争取,他不像有些人,总是妄想奢求更多。但有时候,光是能一直存活下来就够了。

    一开始,他连刀都役有,然后他有了五人的小队,跟着变成了十夫长、五十夫长,最后成了百夫长,他带着被分派到他手下的士兵们冲锋陷阵,就像多年前另一位百夫长带着他和其他人冲锋陷阵一样。

    他们总是在最前面的,身边的人死得很快,帝国的大军总是不停的在进攻交战,人们死得太快,一个人倒下,另一个就会递补上来。

    久了,他不和人交心,不和人交友,不浪费时间和人把酒言欢。

    在这个年代,人如蝼蚁,比狗不如,消失得比草上的朝露还要快。

    他踩着倒下的敌人,提着砍杀敌人的刀,染着腥红的血冲杀进城里。

    敌军边挡边退,以土夯成的小城位在军事要道,城里坊墙纵橫,为的不是区隔邻里,为的是能在敌袭时,能争得一时挡敌退敌。

    每一区街坊都有墙,只要坊墙上的门一关上,就是座更小的城,易守难攻。难攻,不是攻不下来。

    他们是训练有素的军队,小小的门墙挡不了。

    他吸气,他吐气,在大风中举刀冲进街坊巷道,在黄沙中怒目奋勇杀敌咆哮,直到再也没有人挡在他面前。

    “阿朗腾——”

    那是个熟悉的声音,他回首,看见那个刚被拉进队中的小兵。

    小兵声惊恐、眼含泪,稚嫩的脸发白,这尚未满十七的兵是上一座城池的降民,所以才在他队上,因为之前只是个牧羊人,武艺竒差,所以他让这孩子当了弓弩手。

    可此刻,那家伙的箭没了,刀断了,眼看敌人大刀就要对那年轻的弓弩手当头砍下。他不该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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