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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十年了……每当忆及那夜的滂沱大雨,仍会令她片刻的失神,在梦里更是不能自已地哭成了泪人儿。

    她的泪,总在连自己都看不见的时候才落。

    蓦地,一阵轻巧的脚步声由远至近,最后停在她的房前。

    “大姊,妳醒了吗?”

    水青丝的声音涌进房内,逗留在颊畔的手快速而坚决的抹去梦中遗留的痕迹,水胭脂姿态端庄地由床榻上下来。

    “进来。”

    门无声地推开,水青丝领着一名俏生生的姑娘走了进来。

    “大姊,妳该好好休息才是。”见到水胭脂坐在镜前审视满脸倦容的自己,水青丝忍不住念了她一句。

    沉静的容颜没有变化,水胭脂没有答腔。

    “大当家若是肯听话,找我来才有用。”身为艳府水家专用的大夫,我闻甫进房便卸下背在身上的药箱和各种用具,开始替水胭脂看诊,亦不忘附和水青丝的话。

    “我没病。”水胭脂简洁地回了句。

    我闻凉笑了几声,“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听见大当家说笑了。”

    哪次找她来看诊,这个仪态万千的女人不是这么告诉她的?

    “大姊,妳回床上躺好,让我闻把上一脉,倘若没事,过午再到艳城巡视一趟即可。”来到水胭脂身后,水青丝替她整理一头如缎绸般润顺的长发,一边柔柔地说。

    工作起来没日没夜,将所有吃饭的嘴都担在自己肩上的大姊,最固执不肯听话的时候就是生病之时。

    明明高烧不退,仍靠着坚强的意志力撑着继续工作,无论他们好说歹说,说破了嘴也没用,是以每次染病总得花上比常人多一倍的时间才能痊愈。

    更因为怕让人察觉她病了会逼着她休息,水胭脂即使病了也维持和日常无两样的作息,令人看不出她病了多久,病得多重。

    昨晚也是,水胭脂过了亥时才回艳府,一直到进了房后才昏倒,把贴身丫鬟豫绯吓了一跳,正欲唤人去找大夫,却被强撑起身的水胭脂给制止,要她不准告诉任何人。

    惧于主子气势的豫绯,只好彻夜守着她,直到天方亮,水胭脂始终像监视着她的眼终于不敌疲惫地合上,豫绯才敢去找水青丝。

    唉,都已经年纪不小了,还要他们这些弟弟妹妹担心。

    “妳以为如今的艳城有多少名当家?”和妹妹的视线在镜中交会,水胭脂一针见血地反问。

    “妹妹们向来是以辅佐大姊为职,如今就算少了几个,对大姊来说亦不成问题。”水青丝马屁拍得恰到好处,就怕水胭脂不领情。

    “就是因为少了几个,才要补起那些漏洞。”水胭脂一板一眼的说。

    “就趁这个机会交给铜镜去习惯处理艳城的大小事。”水青丝建议,反正早晚有一天艳城的一切都要交由小弟水铜镜去打理。

    “如果他真能习惯,早在两年前就让他以帮忙为由跟在我身边学习了。”自己的弟弟有多么“不成材”,水胭脂早已看透。

    “毕竟铜镜还年少,算一算还得三年才届弱冠。”水青丝说出事实,倒非替弟弟说话。

    “摇儿不也是十七?”水步摇能做得到,和她同胞的水铜镜为何不成?

    “这……”这下水青丝也无话可说了。

    我闻坐在一旁,兴味盎然的听着她们的对话。

    “要不,让三当家暂代大当家之职不就得了?”她中肯的提议。

    水青丝握着玉梳的手微微一顿,随即漾起明媚的笑容,缓声道:“丝儿驽钝,恐无法胜任。”

    现在的生活已经够令她埋怨和武香相处的时间不够多了,她才不想一肩挑起整个艳城,累死自己。

    我闻挑起一道秀丽的眉。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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