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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莉发呆的情况日益严重,不论雷妈怎么叫她,她都听不见。

    雷妈走到她面前,放下一盒棉花棒,要地把耳屎掏干净,然后去烫衣服。

    结果,明莉把衣服放进旅行袋,抱起枕头,背着旅行袋离家出走。

    她独自一人来到外双溪的别墅区,走到一栋蓝瓦白砖,雕花铜门的别墅前,一手大力地压在门铃上,只见一个穿着睡衣,个子和明莉一般高的女人气冲冲地跑出来应门。

    这女人正是明莉的姊姊,明华;她因为嫁入豪门,所以麻雀变凤凰。

    “明莉,你又跟老妈吵架了?!”明华深锁双眉。

    “我跟老妈相亲相爱,你别乱诅咒我们。”明莉快步通过庭院。

    “你这么晚跑来我家干什么?”明华看着明莉手中的枕头,心知大事不妙。

    明莉露出黄鼠狼给鸡拜年似的诡笑。“我来看亲爱的姊姊,不行吗?”

    明华没好气地问:“你来看我,干么带着枕头来?”

    “我打算在你家住三个星期。”明莉厚脸皮地站在玄关处脱鞋。

    “我才刚结婚三个月,你不觉得你来的不是时候!”明华很不高兴。

    “可以了,已经炒饭炒了三个月,也该让姊夫休息一下。”明莉反唇相稽。

    “你姊夫身强体壮,精力旺盛,每天吃炒饭也吃不腻。”

    “休息是为了走更长远的路,别把姊夫累坏了,以后没炒饭可吃。”

    “你给我滚出去!”明华毫不留情地将明莉的臭布鞋踢到门外,下逐客令。

    以明莉火烈的个性,原本会气得扭头就走,但她这次一反常态,硬着头皮往客厅走去。其实她是有不得已的苦衷,在来这儿的途中,她一再地告诫自己,即使下跪,在所不惜;可是一见到明华,她就像遇到仇人的刺猬,全身充满锐利的尖刺。

    她和明华一样漂亮,一样手长脚长,却远不及明华聪明和乖巧。

    明华不论是读书或做事,都不用雷妈担心,明莉就不同了,雷妈的白头发全是因她而冒出来。

    明莉从小就希望没这个样样比地强的姊姊,明华也希望没这个处处惹人厌的妹妹;照雷妈的说法,她们两姊妹,前辈子是仇人……

    看着明莉低着头坐在沙发上,十指不安地交叉搓揉,似乎是遇到了困难,明华叹了一口气,把满腔的怒气吐出去,坐到明莉身旁。“你来找我干么?”

    “教我打桌球。”明华不但头脑好,还是运动健将。

    明华怀疑地问:“你是不是生病了?”百米公尺都得跑二十秒的明莉,怎么会突然对运动产生兴趣?

    “我被公司强迫参加混合双打。”明莉无可奈何地耸肩。

    “既然是双打,为何不找你的搭档教你?”明华兴趣缺缺。

    明莉激动地大喊:“我不要,他会乘机吃我豆腐。”

    明华义愤填膺地说:“你搭档是谁?我明天去你公司找他算帐。”

    “宋课长。”明莉拍手叫好,她现在才知道姊姊是爱她的。

    “请课长吃豆腐,搞不好可以加薪。”明华马上打消念头。

    “老姊,你怎么说这种话!”明莉很不高兴。

    明华大言不惭地说:“社会是残酷的,识时务者为俊杰。”

    像明莉这种没有一技之长,只有腿长的美眉,想要在社会上求生存并非易事,明华几乎可以想像得到,明莉在泛亚跷着长腿,只会发呆的情景;所以若是能够得到课长的爱护,牺牲一点色相,明莉勉强还可以保有工作,这完全是为了明莉着想。

    明莉一脸不屑。“我宁可继承快乐干洗店,也不为五斗米折腰。”

    明华以研究的眼神看着明莉。明莉最讨厌烫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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