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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抓鬼研究社聚会的附近,总会有公司最近力捧或合作公司的女星“正好”低调地快闪,低调的程度还正好能让狗仔拍张照作为明日娱乐版的头条,那想当然耳成为掩护他兴趣的最好烟雾弹。

    这次也是因为巡演在即,公司特别让他在开唱前抒解一下压力,才答应让他参加的。

    为什么喜欢灵异事件呢?大概是因为神秘跟刺激吧!而且他相信,就算是灵界的好兄弟,也绝对舍不得对花容月貌的他下毒手,所以向来他都是有名的大胆跟敢冲,遇到鬼屋一定第一个冲进去。

    可惜的是,不知道是不是好兄弟们太害羞了,他们对他的美貌太过敬爱太过崇拜,他这么爱往阴森森的地方跑,从小到大却从来没见过鬼。

    可惜啊,他多想对好兄弟们说,想跟他要签名,不要客气啊!他对粉丝最大方的,粉丝无国界,灵界天界人间界都不是问题,要烧给他们都可以唷!

    笔记之后除了一些不相干的注记,翻到下页,就是他穿越到这里末后的第一篇纪录了--

    黑抹抹的鬼地方,晚餐是烤地瓜,床有点臭而且实在不好睡,真想念我的感温床。

    接下来就没了,这还是他穿越到这里来的第一天晚上,太无聊,随手写下的。他原本就有记录一些琐事的习惯,有时可以当作创作材料,不过山寨鸡开张后,他就连一棵豆芽菜也画不出来了。

    昨天离开山寨后,他又开始动笔记录一些有的没的。

    身为英雄,总是会有不平凡的遭遇,这一定是老天爷给我的启示,于是我挥别兄弟们下山,决定开始英雄的冒险旅程。阿乐建议我带把武器出门,遇到危险好防身。我早就怀疑他暗恋我很久了,那么在意我的贞操……可惜他跑去当整形医师,偶像明星怎么可以跟整形医师扯上关系?我们这辈子是不可能了,断背山他就自己爬吧。山寨里刚好有几件武器,本来我觉得长剑比较帅气,大侠都嘛背长剑,但是天阔建议我拿匕首……好吧,匕首就匕首,反正那把剑也太占空间了。

    以上,就是我的新手装备。

    第一天,半只怪也没遇到,难道是因为我还在新手村的关系?我决定往荒野走,但是我忘了买张地图,差点在荒郊野地里迷路,而且野外还冷得要死。幸好,身为英雄传说里的男主角,是没那么容易死滴!一队正巧路过,他们收留了我,让我跟他们一起旅行。

    剩下来的内容都是他怎么给商队里每一个人取绰号,毕竟要记住他们每一个的名字,对他而言实在有困难。

    这个商队大约十来个人,以一个看起来正气凛然的老头为首,韩璇偷偷叫他林天师,因为他长得有点像他小时候的偶像,专门演僵尸片里,威风杀爆僵尸的天师道长林正英!身为灵异爱好者,林大师的僵尸片怎么可能会错过呢,而且这位领队老兄刚好也姓林,真是太巧了,就是不知道跟着他们一起旅行的话会不会也遇到僵尸?一想到就觉得超刺激的!

    听他们说,他们打算翻越这座什么奈什么山的,到邻国去做生意。他一想,有人当他的向导是最好了,他本来就打算到处流浪,于是他也决定跟着他们到邻国去。

    由于前一晚在郊外的教训,韩璇一到达上山前最后补给的城市里,就开始盘算怎么用他包包里一些应该用不上的东西换一些御寒装备。

    说起来他有些庆幸自己的先见之明,最早时他放在保姆车里,装了他乔装工具的包包,是Bally的邮差包,时尚又帅气。有一次为了参加抓鬼研究社的活动,他特地扮成完全不懂时尚的宅男,然后就被他的助理小妹吐嘈说哪个宅男会背着Bally的包包?

    可惜韩璇无法反呛助理小妹对宅男们的偏见,确实他背着那包包的样子都被狗仔追拍过很多次,于是后来他换了以实用为主的OSPREY登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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