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枪拿在手里把玩,却发现其弹夹内空空如也。
“子弹呢?”庄臣扭头看向白丘,显然对方的运气比他要好上很多,竟然能够捡到军方的空投物资。
白丘神色犹豫,道:“子弹在我这里,一共有一百发。我不会开枪,所以从来没用过这东西。”
一旁,光头和寸头眼见白丘竟然将这东西拿了出来,当即有些恼怒,想要扑上去把枪抢回来。
那可是他们留着保命用的东西啊,竟然就这样被白丘拿出来送人情了?这个该死的混蛋,蠢货!难道他不知道手里有枪,就是在末世生存下去的最大资本吗?!
二人恶狠狠地瞪着白丘,刚准备动手,张三海的消防斧却是悄无声息地拦在了他们面前。
当庄臣打开匣子,露出里面的自动手枪时,张三海就立即警戒了起来,生怕出现什么闪失。
毕竟枪械这种东西,对他们这种普通老百姓的震慑还是很强的,第一次摸,手都难免不由颤抖,更别说开枪了。
要是有人拿着这玩意儿对准他们,纵使庄臣在张三海心中在厉害,恐怕也危在旦夕!
毕竟,拳头再硬,也不可能干得过枪械吧?张三海心中这番想到。
庄臣若有所思地看着满头大汗的白丘,突然笑了笑道:“说说你的条件吧?”
白丘吞了口唾沫,抹了抹额头上的细汗,深吸口气道:“我希望你们能让我们跟着你们一起走!”
当初庄臣从医院救走宋正的场景,全都被躲在另外一栋建筑里的白丘看在了眼里,当时他就看出了眼前这个男人的不凡之处,心中认定只有跟着对方,才可能存有一条活路。
若非如此,他也不会冒着这么大的风险,将自己好不容易得到了这把手枪让了出去。
“我们不会一直跟着你们的,只要到了军方的援救点就行,我知道距离这里最近的一个援救点就在虎溪市!”白丘道。
“虎溪市?不对吧,我怎么记得最近的应该就在隔壁市才对?”张三海问道。
白丘看了对方一眼,神情恐惧道:“你们没有收听广播吗?”
吞了口唾沫,白丘脸色惨白道:“就在昨天,隔壁市爆发了一场尸潮,援救点里一半的人来不及撤退,全都死了”
“尸潮?”闻言,庄臣和张三海的瞳孔皆是一缩。
这绝对是末世当中最为恐怖的两个字。
整个城市里近百万的丧尸同时发生暴动,如潮水般呼啸而出,那种场景,光是想想就足以令人头皮发麻!
“这个消息是真的,我昨天也从广播里听到了。”不远处的宋正开口道。
当时得知这个消息,他还在暗自庆幸自己一直留在医院的办公室里,没有太早过去,不然鬼知道自己来不来得及从那种地方撤离。
近百万只丧尸啊!
光是想想,就足以令他全身的汗毛竖起!绝对会被吃得连残渣都不剩的!
“末世的第一场尸潮这么快就爆发了太快了”庄臣喃喃。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庄臣终究还是答应了白丘的要求,允许他们跟着自己等人一同离开这里。
隔壁市爆发尸潮,让庄臣不得不改变原本的路线,只得先绕到虎溪市,然后再前往瀚海市寻找父母。
等到了虎溪,除了能将白丘这三人给摆脱外,他也想去证实一下,王紫荆口中的那个哥哥,究竟是不是他。
毕竟在上一轮末世中,那个男人可是不止一次地救过他的性命。
将手枪收好,庄臣命令张三海领着三人住在了宋正隔壁的房间,过了今晚,他们就即刻启程,前往虎溪市。
一夜无事。
第二天清晨出发时,王紫荆也终于从之前的高烧中清醒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