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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小镇到秋水城,光是用脚走的话要走上足足三天,而且那还只是一个人拼命赶路的情况下。现在卞世带着一大群人,照顾队伍的组织就是一件麻烦事。等他们终于抵达目的地的时候,时间已经是第六天黄昏了。

    路上一路颠簸坎坷,卞世已经在心中感叹了无数次那“汽车”的方便。要是卞世现在就有一头吃饱了油料就能带着一大票人随处驰掣的钢铁巨兽,那又该有多好啊!

    就算这里没有公路,汽车只能压着路边的杂草泥土而速度大减,可瘦死的骆驼毕竟比马大,就算汽车只能跑出个十公里的时速也比人脚快啊。

    不过反正现在大家都已经到了,那也就没必要再多说什么了。

    卞世放眼望向那笼罩在黄昏阴影之下的熟悉轮廓,却意外看到了一大群人聚集在一起仿佛在商讨着些什么的身影。黑压压的人头耸动当中,恭少龙的面容却是那样的醒目。

    卞世的脸色突然就是一沉。

    然而在听清了众人议论的内容之后,他的脸色却又是不由为之巨变。

    “乡亲们尽管放心,关于那贼人的事情,我等心中自有定夺,一定会给大家一个交代的”

    贼人!

    几乎是一种本能反应,听到这两个字后的卞世浑身神经都不由紧绷了起来。无论在什么时候,流亡法外的贼人盗寇都是最凶险的一批人之一。因为不用受法律制约,他们可以杀人可以放火,可以奸女可以随意掳掠,还有什么人能比他们更凶险?更何况这里是修仙的世界,前来劫掠的贼人还不知道是个什么境界呢!

    竟不想小镇竟是遭了贼!

    稍微对身后人吩咐了两声,卞世朝着人群的方向逐渐走进了两步。如此大事,他不可能不关注!

    在众人谈话中泄露出来的信息中,卞世也总算逐渐理清了事情的经过。

    就在昨天,邻里一位药农的女儿便带着两个兄弟上山采药,却一直没能回来。家里两位老人正担忧着,就看到自己门口有人投了封染血的信回来。书信上的字两人看不明白,但那染血之物他们却是认得分明——那分明就是他们的亲女儿的半只耳朵!

    两位家长顿时哭天抢地,如今都已到了这个份上,他们又哪里还不知道自己的女儿是遭了歹人毒手了?哭喊声引来了乡亲邻里,乡亲们又去请了会认字的老先生过来看信,这才知道那歹人虽然杀了他家两个兄弟,但他们的女儿却还活着,却要他们用钱来赎。只是这赎金的数目上,歹人却是强求了足足一千两银子!

    这可是一千两银子!如此高昂的费用,就算是事变之前的卞世听了也要吓个半死,两位药农又哪里拿得出来?可要是他们拿不出来,那贼人三天之后就要直接绑票,再不多给二话!万难之下,他们才只好召集邻里,让大家一起想办法渡过这次的难关。

    然而这办法又岂是那么容易找的?

    面对绑票,解决的办法也无非就是两种。第一种就是直接认怂,直接给钱了事,当然人回不回得来还要按对方心情。眼下虽是情况紧急,但要是大家齐心的话,一千银子两东拼西凑一番也是有的。

    只是不知道对方既然来了第一次,那谁又知道人家会不会来第二次呢?东拼西凑的法子一回两回可以,但要是多来几次,大家几个都是贫困户,又有谁吃得消?久而久之,歹人把镇子当成依靠来喝血吃肉,一辈子寄生在这里不走都不是不可能!

    如此看来,这倒不如一劳永逸,直接请人来打杀了对方好!

    但是这话说的轻松,做起来却有些难度。信中词句隐隐透露,歹人的实力已经到了后天境界,而且还是颇为棘手的中期!

    于是众人还是找上了恭少龙!

    卞世离开之后,被一个捧上神坛的恭少龙变隐隐成为了小镇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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