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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抽屉拿出新买的马克铅笔,两只手不太听使唤,削铅笔这样的小事我没能好好完成。我倒宁愿我喝多了,也不愿认为这双手失去了往日的敏捷灵活。

    天杀的,那我怎么样才能像以前一样,随心所欲的在白净的素描纸张上勾勒出我的心上人?

    放好纸张,一笔一画的画出想象中白小洁最美的样子。可完全不尽人意,笔在走时总会不按脑中所安排的路线前进,画出来的画,和以前的一比较,撕了

    继续画,还是不行。不知画了多少张,一直画得腰肢酸疼,接着坐在地板上,靠在墙壁,把画板放在膝盖上继续画,不知不觉中,头放在画板上,手抱着膝盖睡着了

    天气太冷,做了一个梦,还是在泥沼里,泥沼外,白小洁跟着一个男人走了,而我想拉住她,两条腿根本就动不了,实际上,我两条腿都麻着。

    清晨,林魔女醒后,拿着被子盖在我的背上,天气有些冷,原本我就睡得不安稳,被子刚一碰到我就醒了,站起来揉着眼睛,第一个想法就是解释:“昨晚昨晚你醉了,我脚也软了,没能送你回家我发誓,我没有动到你一根头发”

    这辈子最惹不起的人,林魔女。

    她似乎对我的解释没有多少兴趣听,看看满地散落的素描画,莫名其妙的问道:“很爱吗?”

    我挠了挠头,干嘛问我这句?“就是没事干画画着玩了。”

    “白小洁还真在你骨子里,心底生根发芽开花了。有意思,可惜了,追求白小洁的男人,随便挑一个好像都比你高级嘛。”这死婆娘,什么时候都不忘损人几句才行。

    “关你鬼事!”

    我进卫生间洗脸刷牙,出来时以为她走了,她竟然还帮我把毛毯和被套拿出来放进一个很大的塑料袋里。

    “你这是干嘛?”我问道。“难道,善心大发,帮我洗被子?”

    “我弄脏的,我会处理。”

    “不是你别丢了,我自己洗就成了。”我急忙抢了过来。

    “你这么紧张做什么?是,你女友买给你的?还是与她共用过了睡出了感情?”

    “是睡出了感情。这被套,是我上大学第一年,学校发的,也许比不上那些什么真丝貂毛啥的,不过,我已经习惯了。给我吧,我自己洗吧。”

    这被套跟着我大学四年,后来与牡丹同居,还是习惯睡这张被套,睡到哪带到哪,哪怕哪天我成了流浪汉,我依然会带着这被套。

    习惯是一种解释不出来的感情,就像牡丹对我来说,从恋人每天在一起演变成生活中的一种习惯,突然戒掉,就像戒吃饭,让你全身无力无心做事。

    牡丹的背叛,让我害怕了相信女人,不论是现在的莎织还是白小洁,我通通都不信,说什么‘我爱你你爱我’之类的告白,只不过是那时的情节需要而已。

    看看胸口衬衫的那个鞋印,我脱下衣服,打算连着被套毛毯全都扔进干洗店那里去。

    一边想着牡丹莎织白小洁一边脱衣服,也就忘了身后的林魔女,等我脱得只剩最后一条裤后,才意识过来。

    看着我的她脸红了,悄无声息把墨镜戴上去,出去了

    在仓库等着林魔女的召唤,早晨十点钟,派何可下来仓库寻我了,何可给我一个明媚的微笑,暖洋洋的,如同现在清晨的阳光。双手抱着资料,看着我的手问道:“痊愈了吧?”

    “哎,嘴巴倒是挺油的。不见得你有多记挂我,发几条信息问你情况怎么样,你都不回什么字的。”

    我郁闷道:“我倒是想回你的信息,你也不想想,我双手都这样的回一个字那也是极度痛苦的。”

    “好啦!知道你的痛苦了,走吧,高层开会,林总推你做莫怀仁那部门的销售经理,很多人反对,很多人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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