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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好说歹说的情况下终于将大妈和周围的人给劝走了。

    当一切了结之后,女孩来到林枫的身边也不说话,就那么静静的看着他。

    无可奈何的林枫在和女孩对视了几秒之后终于妥协了,很不情愿的说道,“姑奶奶,我算是服你了,你这简直就叫碰瓷叫诈骗,我是有权利告你的知道吗?”

    “切,还告我,得了吧。实话告诉你,这手机还真是我花了一万二在美国买的知道吗?就算是到了派出所也是有证据可讲的,让你赔个一万块已经是给你打五折了好吗?赶紧的,别磨磨唧唧的,身为一个男人要绅士一些懂吗?”女孩很是理直气壮的说道,就好像这一切都是应该的。

    林枫瞬间气结,当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啊!无奈,林枫只好将剩下的一千块也拿来出来,很是愤怒的递给了眼前的女孩。

    对于林枫的愤怒,女孩到显得无所谓,欣喜的接了过来。可是让林枫更加吐血的是,在女孩接过钱之后,却依然眨着一双大眼睛紧紧的盯着他,好像再说,就这些吗?

    瞧见女孩的表情,林枫真有种想死的冲动,他发誓,今天估计是他这辈子最倒霉的时候了。愤怒无比的他算是彻底崩溃了,瞬间大声吼道,“死碰瓷的,今后不要让我在看见你,我发誓。”说完后的林枫,虽然很是愤怒,但依然把上衣给脱了下来愤怒的扔给了女孩,让他检查。

    女孩眨了眨眼睛,微微一笑,却并没有说什么,在接过林枫扔过来的衣服时,女孩并没有去检查,因为她看得出来,眼前的这个男孩确实是没有钱了,估计这两千块也是他的部家当了,要不然也不会那么愤怒。

    然而,在他将衣服即将递过去的时候,却看见了一件很是意外的事情,因为在男孩的右臂之上有一道伤疤,伤疤很深,约有十厘米左右,这让他想起了回来的目的。

    那是在她五岁的时候,有一次爸爸带她去一个叔叔家做客,可是调皮的她却跑了出来,无奈迷路时,却来到了公寓外的公园,公园对于一个才三岁的小女孩来说那就是天堂,于是自己忘乎所以一个人在公园里玩耍了起来。忽然一个可爱的小狗跑了过来,不知情况的她就欣喜的想将其抱在自己怀里。可是不久之后,有一帮男孩跑了过来,将她围住说道那只可爱的小狗是他们的,二话不说将她推倒并且抢走了小狗。正在这时,忽然一个小男孩不知从哪跑了过来,挡住了这一群男孩,并且要求将小狗还给女孩,那群小男孩那会善罢甘休,于是狗血的事情就发生了,一群小男孩围殴了这个小男孩,只是在扭打中小男孩不幸被路边的石阶划破了胳膊,鲜红的血液瞬间喷涌而出,这一下可吓坏了众人,那时候都是七八岁的小朋友,最大的孩子也不过十来岁,看见血早已经惊慌失措,于是刹那间做鸟兽散,眨眼之间便跑的没有了踪影。

    小男孩并没有跑,大概是早已经习惯了,并没有太过在意,将那只孤零零被抛弃在一旁的小狗抱给了小女孩,期间一句话也没有说,蓦然的转身离开,这一幕虽然让小女孩很是害怕,但却没有让她哭泣,并且将其牢牢记住,印象最深的就是那道伤疤,小女孩虽然很想上前说些什么,但却不知道是因为害怕还是别的,却阻止她的脚步,并没有让她有勇气迈出那一步之后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小男孩离开。

    一晃,时光如梭,转眼间十八年过去了,昔年的小女孩早已经成为了一个优秀的大学生,并且还是再任哈佛学院,虽然现在跑回了国内,但依然无法抹杀她的才学。

    看见眼前的女孩傻愣愣的盯着自己,林枫忽然感觉有些发毛,心想这个死碰瓷的该不会又在酝酿什么鬼主意呢吧。

    情急之下,林枫瞬间将自己的衣服抢了回来,鬼使神差的跨上了自己的宝马飞奔而去,等到女孩回过神来的时候,却早已经没有了林枫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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