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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莎莎披着一幅红缎,秀发垂肩,美背□□,一动不动站在画架前。

    画室里一片静谧,只有画笔在画布上的轻微声响。

    姜梓阳如墨般的长发,随着他低头,不断垂下,半遮眼,被他一次次拂起眼前的一缕黑发,目光灼灼,盯着眼前的莎莎。

    “我的缪斯。”他这样称呼她。

    莎莎也因此被情人科普了如此名称代表的古希腊文艺女神。

    被科普过的莎莎,分明在海归画家面前自卑:“我这人徒有其表,其实本人没什么文化。”

    即便如今的“徒有其表”,也是整容的结果。

    姜梓阳却补充:“你不仅是我缪斯,也是我的维纳斯!”

    每当他对她的称呼由“缪斯”改成“维纳斯”的时候,莎莎就会失去身上最后一点衣物——或者在他喊“维纳斯”的时候顺便扯去她的衣物,或者干脆在她一/丝/不/挂的时候一遍遍地唤着这个名称。

    莎莎已经沉迷于文艺男神的温存体贴与极致浪漫。

    她当然不会知道,姜梓阳有过很多情人,每一个情人都被他在画架前喊过“缪斯”,或者在床上喊过“维纳斯”。

    姜梓阳有过很多位属于他的“缪斯”兼“维纳斯”,莎莎只是其中之一。

    不明真相的莎莎,在一次又一次的疯狂缠绵中,认为画家真的爱上了自己;当然,她认为她自己也爱上了画家!

    一次温存后,她问他“你我之间,到底算怎样一番关系?”

    多日来,两个人都沉迷于对方的“美色”,像真正的情人那样在一起,却是关系不明。

    姜梓阳没有立刻回答,去厨房,为她亲手烹制法式甜品,看着她吃下,吐出一枚钥匙。

    “这个家的钥匙,以后归你。从此以后,你就是这个家的女主人!”他这样对她说,却是言辞含糊。

    莎莎却当成了他对她的“爱的承诺”!

    她主动抱住了他,声音异样地:“从此以后,我这个人,只属于你;当然,你也只能属于我!”

    唐泓冰开着车,在夜色下,行驶在y城的繁华街头,看到一人多高的广告灯,一座又一座,在路边;每座广告灯上都是一模一样的的红裙美女,真人等高,于夜色下,灯光炽热中,真正是“明艳照人”!

    唐泓冰在一个又一个的“曾美薇的脸”旁驶过,停车在路旁,多少有些烦躁。

    刚回y城不久,就得知:本城一新楼盘,叫“金莎公寓”,竟然签下莎莎为广告模特,当作楼盘的形象代言人,制作了广告灯,竖列在y城的繁华地段。

    此楼盘的开发商,和任总是多年的老朋友。

    当然这个不能算疑点,毕竟y城不是什么大城市,同为y城商界的大老板,彼此之间非敌即友,抑或化敌为友,再正常不过了。

    安杰向他汇报:莎莎经常出入姜梓阳的居所,两人现在已经是公开的一对。金莎公寓的大老板曾经在私人会所宴请莎莎,莎莎携姜梓阳一起出席,向大老板介绍姜是她的男朋友。公开场合,大老板倒也不以为意,反而盛赞不仅是“俊男美女”,更是“郎才女貌”!

    唐泓冰不以为然:“姜梓阳这么多年,哪里正儿八经交过女朋友,露水姻缘倒是不少。至于莎莎,他有带她出入自己的朋友圈吗,尤其是画界活动,有携莎莎以正牌女友的身份,向同行们介绍吗?”

    当然没有!

    因为前女友和姜家的渊源,加上最近一段时间破案需要,唐泓冰对姜梓阳倒是了解不少:

    这么多年,有才有貌更懂浪漫的姜梓阳,身边就没缺过情人,但唯一公开承认过的正牌女友,就是中学时代被认为是早恋的“初恋曾美薇”。

    “现在房价涨这么高,地段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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