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怪眼熟的很,方卿是那位学长!
林初之所以这样眼熟,高中时,学校开设的社团里,有一个显得格格不入的社团,叫自习社,字面意思,主题自习,活动自习。
社团团长就是方卿,高中学习任务重,也有不少爱学习的尖子生趁兴趣社团“暗度陈仓”,表面上活动比赛一个个都没落下,但大半时间都用来写作业了,像自习社这样可以明目张胆写作业的,当然是数一数二的热门社团了。
别的社团新生报到那一天,都在考虑着招生大计,除了到各班宣传,还有发传单,贴海报等等活动。
唯独方卿,带人去一趟各班介绍一下,来报名的人就绝对是最多的。
尽管自习社团的活动室是实训楼三楼最大的教室,但总也有限,报名的人,还是要由方卿筛选一次。
林初和方森毫无意外被选了进去,且都当了组长,坐在自习室靠窗的一列,之所以这样顺利,据说完全是因为方卿是个见色起意的人,好看的都坐到窗边当组长。
然而,方卿偶尔组织社团聚餐,林初方森都默契婉拒,渐渐的,加上林初就是不通过方一卿的好友验证,即使方卿主动当面说了,他也不,威逼利诱之,他就不,没有理由,就是一句,不用。
于是方卿也没什么兴趣接触林初了,所以高中以来,林初对方卿的所有印象仅此而已。
然后就是关于方森的了,社团活动七点结束,一个小时吃晚饭后,还要回班上晚自习,因为偶尔没班主任管,这是旷课率最高的一节课,尤其自习社的,作业都解决完了,还需要什么自习课呢。
林初把这节课用来睡觉,而方森把这节课当体育课。
约摸七点半,林初往回走,路过实训楼,看到自习社的活动室有一盏灯亮着。
然后也是像现在这样,林初猫着腰在门外,方森对着门坐着,像个狡猾的狐狸一样笑着看着站在他对面的方卿。
“方森,我在表白,你能不能不发呆。”有些着急的声音,略显无奈。
方卿也是个根正苗红的大好青年,这一次语出惊人,林初听的一愣,不知道该不该继续听下去了。
偷听别人对话,实在不是他的风格,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刚准备推门,就听到一句“我喜欢你”,表白情感十足的热情,一看那里面气氛暧昧,他便实在不好意思进去了。
“不是发呆,我在想。”
“想什么?”方卿的声音一震,听起来有几分愉悦。
“想怎么委婉的拒绝你。”
“”
这下连门外的林初都在替他尴尬了,真是十分令人同情,干什么要喜欢上方森这不要脸的厮呢!
“哦对,其实我有喜欢的人了。”方森尾音上扬。
“谁?”
“我们班班长。”
林初突然被点名,腰都僵了,动弹不得。
“那是谁?”
“林初。”
林初这是真不敢动了,甚至有一种想冲进去的冲动,突然铃声响起,实训楼的铃声大是常事,于是林初踏着震耳欲聋的铃声,跑下楼去了。
第二天,方森被表白,拒绝表示另有所爱的事,在火箭班传出去传进来,最后连化学老师上课前都调侃了两句,都当成一段佳话了。
还好这事儿方卿自己诉苦时也没有完完整整的说出来,而他的不知道是哪位好兄弟大嘴巴说出去时,也没有添油加醋,林初当时十分庆幸,又十分不知所措。
不过林初从来不太了解lgbt,几天之后,只当做玩笑了,现在方一卿的出现,这段几乎要被林初塞到考题本下的一段乌龙又被翻了出来。
这人改了名,摇身一变竟成了个名人,林初也不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