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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耐烦了,于是放弃这种犹如隔靴搔痒的探索,转而寻求更真实的刺激。

    刷的一声,他解放了她,洋装顺着身体滑落地面,全然的黑暗掩去赧色,她半裸的站在他面前,接受他的膜拜——用他所有的感官、还有他全部的心,此刻的他,没有孤寂,不再空虚。

    空气中的氧气瞬间燃烧殆尽,当脑袋因缺氧而昏沉之际,他的思维却异常清晰。他知道自己永远要不够她。

    他爱她!

    这三个字狠狠击中他,使得他差点痛叫失声。

    爱,原来就是这样,让他像个白痴又像个疯子似的,不由自主的笑、不由自主的烦;不由自主的想念、不由自主的嫉妒,最后不由自主的——离开。

    承受着万般煎熬,他挪开贴住她颈窝的唇、放下在她胸部游移的手,拉起堆在她脚下的洋装往她身上胡乱套着。然后他往后退开,痛苦的对着不明所以的她说:“王泠,我知道我的行为不值得原谅,但还是……对不起。”

    接着,他夺门而出。

    直到关门的巨响停歇,她仍旧静静的站着。好久好久,她抱住自己蹲了下来,让眼泪无声的淌着,涓滴以至溃决。

    终于,她再也忍不住的声泪俱下。“沈劲言,你这个大混蛋!”

    沈劲言,你是个大混蛋!

    他疯狂的咒骂着,然后将自己投入没日没夜的工作当中,连幕僚们都被卷进前所未有的暴风圈,只觉得他比大暴龙时代更难以亲近了。

    他痛恨自己像父亲一样,招惹不该招惹的人,贪图不属于他的幸福。

    就是这样的不负责任,害死了他的母亲;而今,他差点重蹈覆辙,害死了王泠。

    他知道王泠不会像母亲那么软弱,她绝对会用比自杀更极端的方式来表示抗议,例如让自己变成工作狂,然后在若干年后,成为家喻户晓的房仲女大亨;又或者她会母兼父职,让他的孩子在无缺的爱中成长、不容许他受到半点欺凌。

    呵,他和她的孩子!

    他好想跟她生一屋子小孩,从此过着喧闹欢乐的日子。

    然而,他就是不能。

    当他决定和扬声绑在一起的那刻,便已将个人的一切置之度外。

    为了扬声,他什么都可以放弃,包括王泠。

    放弃王泠,是因为在她与宛心之间,他只能选择其一;而显然的,宛心比王泠有利用价值多了。

    够混蛋吧!

    他一阵狂笑,彷佛得了失心疯。

    失去心的他,开始行尸走肉般的生活。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他没再去见王泠,只在短暂的睡眠当中重温与她相处的点滴。

    刚开始,他用“时间会淡忘一切”来安抚自己;但没多久,他发现这句话根本是在放屁。

    终于有一天,他忍不住了,他告诉自己,只要偷偷看她一眼就好,就一眼,他立即走人。

    结果,他连一眼都没看到,因为她搬家了。

    “王小姐三个礼拜前把房子卖了。”大楼管理员的话里有着欲盖弥彰的同情。“搬家那天,是个男的来帮她。”

    “知道她搬到哪里去吗?”

    “她没说。”

    他麻木的在街上瞎绕,最后将车子开到河滨公园,一群孩子在草地上放风筝,放着放着,线忽然断了,断了线的风筝被吹入天际,霎时不见。

    她也不见了,有如断线的风筝。

    一定是结婚去了吧,她和她的圣人医生。

    尽管痛心疾首,他仍费心打点了一份贺礼,亲自送到她中坜的家,王家里里外外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让他最后的一丝希望幻灭——他彻底死心了。

    他将贺礼交代清楚之后,连声恭喜都没说,便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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