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他就是你的前任老板,扬声企业总经理沈劲言?”
“嗯。”
“那个不帮你主持公道、然后被你泼了一脸茶水的大混蛋?”
“对。”
“难怪你会表现失常。”
“怎么说?”
“暗恋的男人突然出现,谁都嘛会失常。”
王泠啪的把筷子攒在桌上。
“妍姐,我什么时候跟你说我暗恋他?”
“用得着说吗?看看你每次提到他的样子……”妍姐索性也放下筷子,装模作样的模仿起她的脸部表情。“眼里的憧憬如梦似幻,脸上羞赧中夹杂着痛苦,就像这样。”
王泠瞪大眼睛,惊骇的看着。
她有表现得这么明显吗?
在扬声的时候,她的确偷偷的喜欢他,不喜欢才怪,她根本就是冲着他才拼死拼活考进扬声的。
毕业前,她被同学拉去听了一场演讲,主题是谈台湾科技产业之类的东东,讲座就是他,听完,她便誓死成为扬声的一员。
没办法,谁叫他长得那么帅,跟蔡升峰有得拼呢!
荧光幕上的“师奶杀手”从来就不是她的菜,她喜欢Man一点的男人,就像蔡升峰——台北成棒队的明星球员,也是她这辈子唯一崇拜过的偶像。
偶像远在天边,而他近在眼前。
可惜过关斩将进入扬声之后,她很少有机会与他近距离接触,甚至连远观都很难得,她的办公室在四楼,而他的在二十四楼——楼层不同,世界也不同。
唯独有一次,她因为参与企画案,和他进出同一个会议室达两周之久,在那十天当中,她用了起码九天半的时间看他,大大满足了长时间以来的想望,也更加沉溺于他的魅力而不可自拔。
然而她也发现,并不是每个人都像她一样买他的帐。
拜他暴躁的脾气所赐,大家总是对他敬而远之,同时在背后戏称他为“大暴龙”。
甚至有一帮人,老是在公司里散布谣言扯他后腿,他们拿他的背景大作文章,恶毒的说他是个“混血王子”。
她总是想,如果哪天他们变成了一对,她是绝对不会在意血统这种蠢问题的,又不是在挑选种马。
唉,当时的她是多么自不量力、异想天开啊。
就算八个月前她不曾因为性骚扰事件离开扬声,他们之间也是绝无可能的,世界不同嘛。
更何况,谁要跟个大混蛋在一起?
她对他的痴想,早在他拒绝为她主持公道的那刻便完全觉醒,直到那个时候,她才明白自己是何等的盲目。
“王泠。”
“啊?”
“快吃啦,时间不早了。”
回到现实的她一看妍姐的面都吃光了,而自己的还剩一大半,便赶紧端起碗公呼噜呼噜吃将起来。
“拜托,女孩子家吃相好看一点行不行?”妍姐大叫。
“女孩子家?叫我男人婆还差不多。”她仰头灌了一大口汤。
“谁说的,你只是欠打扮,找个时间去把头发弄一弄,你的姿色全被自然卷给盖住了。”
“最好是啦,如果我长这样就叫有姿色的话,那满街岂不都是名模林志玲了?”
“你啊,妄自菲薄。”
等王泠把面解决掉,她们一起走到停放机车的骑楼底下,各自从机车行李箱取出安全帽戴上。
“一个人住要注意安全。”妍姐边系帽带边叮嘱。
“遵命!‘前’房东小姐。”王泠调皮的行了个童军礼,然后略显迟疑的说:“老实说,我有点后悔买房子。”
“怎么,舍不得我啊?”她敲了一下对方的安全帽,愉快的说:“那就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