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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得好像人间难得的美味,让她很有成就感。

    觑见他嘴边黏了颗饭粒,她伸手拈起来,下意识塞进自己嘴里,一边数落著他。

    “你今天怎么像个小孩子,吃得满桌子的饭粒?”

    闻言,费凌宣低头一看,这才发现他面前的桌上确实掉了不少饭粒,他嘴边的笑霎时一僵,再抬眼望向她时,脸上已恢复迷人的笑容。

    “没办法,谁教老婆做的菜这么好吃,我吃得太高兴、太急,才会不小心掉出饭粒。”语气一顿,他接著又说:“对了,老婆,我明天要到香港采访,得去两天才回来。”

    “你今天不是才刚做了专访,杂志社这么快又派你去出差。”

    商情杂志社是台湾一家颇有规模和历史的商业杂志社,他大学一毕业就进商情担任编辑,一年多后便获得社长的赏识,调升为主编,专门负责采访商界或对社会有杰出贡献的名人。

    “因为原本要去的江姊临时有事不能去,而你老公我能力超强,文采超好,又超级有魅力,所以社长才会派我过去。他老人家今天还跟我说,他不敢想像若是杂志社少了我会怎么样,所以他决定下个月把我升为总编呢。”

    对他那些自夸之语她早就习以为常,但听到最后面的话,她惊喜不已。

    “你要升总编了  ”

    “没错,你老公是不是很棒?才二十九岁就当上商情的总编,我可是商情创办五十几年来最年轻的总编辑哦!”费凌宣骄傲地挺起胸膛。

    “所以今天你才特地到公司接我回来,想庆祝你升职的事?”许晴欢这才弄明白丈夫今天反常跑到公司去接她的原因。

    “嗯。”这声轻应透著一丝心虚。

    但许晴欢没有留意到,起身,在他脸颊落下一记轻吻。“恭喜你。”

    他虽然常爱在她面前自夸,但事实上他确实是个十分有才华的人,能在二十九岁就当上那么大一家杂志社的总编辑,这代表了对他能力的肯定。

    对她少见的主动,费凌宣惊喜得笑眯了眼。

    “有诚意的话,应该吻这里才对嘛。”他比了比自己的唇瓣,说著,便噘起了嘴,把脸凑向她。

    羞涩的轻抿下唇,她如他所愿的主动将唇瓣覆上他的。

    他立刻加深这个吻,仿佛要把自己揉进她的灵魂里。

    许晴欢轻喘著,敏感的察觉到今日他的吻似乎特别鸷猛,她想,大概是因为升为总编辑太开心了吧,他才会这么忘情。

    她微笑的轻阖上眼,全心回应著丈夫的热情之吻。

    ***

    深夜,许晴欢在床上辗转反侧,无法入睡。

    这是结婚一个多月来,第一次没有丈夫睡在她身边的日子,没有那具温暖的身躯抱著她,她很不习惯。

    她索性拿起他睡的枕头抱在怀里,假装是他。闭上眼逼自己入睡,已经凌晨两点了,她再不睡,明天就要挂上两枚猫熊眼了。

    那枕头太软了,一点都不像他那具健美温暖的身躯,所以她还是睡不著。

    好想打电话给他,听听他的声音,不过还是不要吧,这么晚了,他应该已经睡了,而且傍晚时他才打过电话给她。

    虽然她不像他一样常把爱挂在嘴边,可是她相信,她给的爱绝对不会比他少。有时候她甚至怀疑,说不定她爱他比他爱她还要多。

    因为还没结婚前,当他到外地出差,没办法每天见面时,她总会像现在这样抑止不住的想念他,所以在他出差时,她脸上常常挂著两枚猫熊眼。

    她弟弟哲嗣曾说,能遇上费凌宣,是她这辈子最幸运的事,因为她恐怕再也遇不到像他那么了解她又深爱著她的男人了。

    许晴欢承认弟弟说得没错,因为在这段感情中,凌宣真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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