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克非花了一个多小时准备午餐。该煮烂的炖在锅子上,该现弄的一字排开在料理台,等沛霓跟东篱来,很快就可以开饭。
当初知道周姿娴帮他订的是附设厨房的商务房,还觉得有点浪费空间,没想到有朝一日会派上用场,久没下厨,刚开始只觉得有点生疏,所幸忙了一小阵子后,慢慢想起步骤。
他跟沛霓在一起的日子,谁有空谁就负责做饭,他刚开始难免手忙脚乱,但经过三年多的练习,已经学做不少料理,两人从小到大都吃大锅菜,因此有了厨房有了时间之后,都颇热衷研究精致美食,久而久之,都练就了一手厨艺。
这是第一次他们一家三口一起吃。
虽然跟过去想象的家庭晚餐不同,无论如何,总是一个好的开始。
朱克非很期待,还有一点点紧张。
无论大人还是小孩,第一印象都很重要,他对小东篱有着与生俱来的爱,以及很多的愧疚,如果小东篱对他的印象好,可以加快熟悉的脚步——他错过的太多了,他希望能尽快的将时间衔接上,跟小东篱当一对父子,跟沛霓当一对夫妻,三个人,一个家。
十二点十分,沛霓来简讯说,快到了。
二十分,在等电梯。
二十二分,门铃响起。
朱克非打开门,不意外的只看见程沛霓——小东篱缩在她后面,显然对这个约会有点抗拒。
她笑了笑,拉着孩子的手臂,“出来跟人打招呼。”“不要。”
“东篱,妈咪跟你在家说的话都忘记了?”
“我不要啦。”
小男子汉还是抗拒得很。
程沛霓脸上又是无奈又是好笑,“他就是这样。”小家伙虽然才六岁,但也许是太多人在孩子面前都不遮拦,他听到的几乎都是未财而来,有些虽然真心喜欢妈咪,但也会不喜欢她有个孩子,八字没一撇就先问结婚后,孩子能不能就放在齐恩淑那里,两人有空再回去看看。
程东篱是个很早熟的小孩,他完全知道这些叔叔打什么主意。他们不想让自己跟妈咪住,所以他讨厌这些人,非常讨厌。
包括妈咪一直跟他保证‘绝对会喜欢你’的这个人。
小男子汉才不想见他,可是,不敌妈咪的扭耳攻势,只好来了。
外婆常跟他说,船到桥头自然直,希望是这样吧,等一下他吃晚饭就朝着要回家,上次外婆生日时,他直接把果汁倒在陌生叔叔身上,被妈咪扭了耳朵,所以他这次不能再那样做。
小东篱想,如果这个饭店的讨厌鬼要跟妈咪说悄悄话,那自己就要一直看着他——之前在露台时有个叔叔教他的。
那个叔叔长得很不错,他挺喜欢他,希望他教的这招有用。
“程宝贝,没听见妈咪的话?出来叫人呀。”小男子汉心不甘情不愿的从妈妈身后出来,鞠躬,“你好,我叫程东篱,今年六岁。”
前面那个高高的人影蹲下了,“你好,我叫朱克非。”小朋友一抬头,突然觉得眼前的人有点面熟,想了想,小短手往前一指,“是你啊。”那个在露台的叔叔。
“是我。”
朱克非对他笑了,双眼看着他。
虽然只有六岁,但他已经感觉的出来,眼前这个叔叔跟以前追求妈咪的人完全不一样,那些人从不正眼看自己,但是他会。
小东篱在心中给他第一张好孩子才有的苹果贴纸。
“我可以叫你东篱吗?”
“嗯,好吧。”
“东篱肚子饿了吧,我煮了你喜欢吃的东西。”朱克非很自然的牵起他的手,“你一定会喜欢。”
小东篱生平第一次被个男人这样牵着手,感觉除了奇怪,更多的是新鲜——这个人的手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