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包包。
她尚未转开脚步,杜岢易却像被雷劈到似的,他弹跳起来,二话不说,挡到她面前,一把抱住她,将她整个人塞进自己怀里。
早说过了,从见到她第一秒钟,他就变得低能、愚蠢,所以不能对单细胞生物有过度的期待。
“为什么要离开?一走就是九年,你知不知道九年有多么漫长,有多么难以等待?你半点音讯都不留,让我像无头苍蝇地四处冲撞,你知不知道,到处都找不到你,我有多心急?”他的口气急促慌乱。
这些话不是要拿来对她说的,而是他对自己讲的,这些年,他对自己重复着这些话,无数次。
像无头苍蝇的杜岢易,说的话也像无头苍蝇,一口气撞痛了她的心,差一点点,撞坏她精心制作的虚伪面具。
呆在原地、呆在他怀里,好半晌,她说不出话。
“你又要走了,你又要丢给我一头雾水,让我不断去猜想,自己是哪里做错,就算我真的做错,你也该给我辩解机会,怎么可以连我的发言权都一并剥夺?”他声调越加高扬。“我到处找你,你都不在,你半句话不说,躲得无影无踪,你带走的,不只是我们的友谊,还有我的心……”
他语无伦次,温柔的杜岢易在九年前被消灭,这个烦躁不安,像过动儿、半分钟都停不下来的杜岢易,被她那句“我先走了”拉高病情。
她无助地贴在他怀里,听着他狂跳的心律。
他们之间不是在九年前就画上句点?他没亲口告诉她,“他喜欢她,不是朋友那种喜欢。”不就是要让她彻底明白,他要的只是姚子夜的友谊,不要她的爱情?她怀孕,他第一个想到的是善后,而不是感情,这不是充份说明,他认定她是他的错误?
既然如此,她就拨乱反正,她就当他的“朋友”,两个人保持着安全界线,让他们的交往正常、合宜,她不让自己或小孩干扰他的世界,她不提过去那段错解,这样岂不是很好?
Edward是对的,他说:爱情是全世界最不可信任的东西,把人的一辈子投资在爱情上面,不但危险而且愚蠢。
她同意,她再也不要爱情。
推开杜岢易,推开身体对他的眷恋,她无法否认,自己仍然喜欢他的怀抱、喜欢他的气味与体温,或许他对她的感觉尚未过期,但这不足以影响她的决定。
“告诉我,你去哪里了,为什么我到处找不到你?”他声音中隐含的痛苦,引发了她的情不自禁。
“我回英国。”她把头发塞到耳后。高中时期,她没告诉过任何人这件事,她不希望大家认为姚子夜是千金大小姐。
“回英国?你的家在英国?”他的表情错综复杂。
“对,我父母兄长都在英国。”
“……我想起来了,那本杂志有介绍你的求学经历及家人朋友。过去几年,我以为你们只是不在台北,没想过根本不在台湾。难怪,我登那么大篇的寻人启事,都没有半点回应,难怪过了那么多年,征信社始终给不了我一个确定答案。”他苦笑,应该把广告打到国际去的。
多年来他一直在找她?找她做什么?弥补?她并不需要任何人的弥补,况且她够成熟了,成熟到能理解,要求一个十九岁的男生为性冲动负责任,太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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