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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天刚破晓,冷旭民很早就起床去附近的公园跑步。

    回来,洗完冷水澡,刚走出浴室,撞见何昭颖睡眼惺忪,慵懒站在门口,一副等着上厕所的模样。

    “早。”他打了一声招呼。

    “嗯。”她敷衍应付。

    “没睡饱?”瞅着她揉起眼睛,又一直搔着手臂。

    “冷旭得的房间好臭又好脏。”房间都是尘蹒,好像还有跳蚤,害她整晚都很痒很难入睡,禁不住抱怨。

    “我弟很久没回来了。”两人错肩而过,她走进浴室,他站在门口问:“早餐要吃什么?我去买。”

    “不用了,我等一下要去动物医院,路上随便吃点东西就好了。”正要关上门,冷旭民挡了一下。

    “我载你去吧,我今天没什么事。”

    忽然睁大双眼正视他,好像想确定什么,隔了一会儿,她点头答应;然后安静将浴室门关上。室内潮湿,飘散他刚洗完澡的清香,她抹开洗脸台镜面上的雾气,以迷蒙的眼睛呆望自己。

    她用冷水冲着两颊,试图让自己清醒一点。暗忖:

    他以前对她一直不太友善,有时太酷、太冷漠,有时太凶、心存偏见。这次怎么突然变了个人?这么友善,让何昭颖不习惯,困惑歪起头。

    后来,两人去巷口喝豆浆吃完早餐,冷旭民骑野狼125载她去动物医院。

    由于小米浆的状况没有好转,弹珠仍卡在肠子里排不出来,看起来病恹恹的模样,她觉得好心疼,在那里待了很久,冷旭民始终陪在一旁,丝毫没半点不耐烦。

    直到中午,两人走出动物医院,户外艳阳高照,商讨要去哪里用餐,何昭颖原本打算去东海大学附近闲逛,那里有一间咖啡店经常播放她喜欢的音乐,晚上偶尔会有乐团现场演出。

    “那就去吧,骑摩托车去。”把挂在车把上的安全帽递给她,淡淡猫她一眼。“晚上,或许可以去大肚山看夜景。”

    何昭颖扣上安全帽系带,坐上野狼125的后座,双手轻搂他的腰,十月的风温柔吹拂着他们,一路往郊外而去;她特别开心,光影和风景如同金币闪亮,滑过他们,向后消逝。

    何昭颖心中响起一首歌,单纯和青春有关,和她的十九岁有关。

    后来,他们在店里享用简餐,冷旭民点了义大利面,何昭颖吃鱼排,店里放起那首〈我知道你在乎〉,他们第一次一起看电影的主题曲,这首歌后来她很爱听。

    何昭颖美眸灿亮,静静凝瞅冷旭民;他从餐盘抬起脸和她四目相对,黑眸困惑,一头雾水,不解她的用意。

    他不记得这首歌了,空茫表情说明他一点印象也没。后来,两人相熟了,何昭颖才知他是音痴,对任何音乐都没有特别的感觉,唱起歌五音不全,很难听,他喜欢运动远胜过音乐。

    怎么会喜欢一个音痴哩?理性来说,这应该不可能,她把喜欢的对象条件订得很严苛,至少要和她一样爱听摇滚乐,或者像她三哥那样清秀有才;奇怪的是,当真的遇到了,她一点也不介意对方是不是音痴。

    何昭颖忽然垂下双眸,唇角扬起,若有似无,浅浅笑了。

    “怎样?”他放下叉子,浓眉微挑,觑着她问:“笑什么?”

    “没事。”清丽双眸瞟掠他,目光温柔梭巡他的冷峻五官,抽了一张面纸给他,指了指嘴角。“沾到东西了。”

    “喔。”以面纸抹掉嘴角番茄酱的红渍,扬眼询问她:“还有吗?”

    “没有了。”摇摇头。

    黄昏,他们本来要骑车去山上看夜景,然而天气瞬间阴霾,乌云密布,眼看快下大雨,两人决定趁天气变差前赶快回家,从东海骑到市区至少要四十分钟。冷旭民飙得超快,但刚过朝马交流道,豆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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