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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还没到旅馆,天就已经转黑,所谓路灯的亮度,就跟萤火虫屁股上的光差不多……

    “这里到底是不是活在史前时代?整条路上只有几盏残废的路灯,连住家也没有!”白绪忠几乎是怒吼的埋怨。

    黑漆漆、阴森森的,彷佛随时会从暗处跳出一堆丑陋不堪的妖魔鬼怪来……他不禁头皮发麻。

    “我有手电筒。”翎淑从背包里把物品翻找出来,推开电源,强力的光束比路灯亮上一百倍。

    “早就该拿出来了。”他淡淡的叨念了句,没有丝毫恶意,因为若不制造点声音,让罕人无烟的死寂气氛增添一点人气,他真的会被这种恐怖气息搞得心肌梗塞而阵亡。

    若是想拍鬼片、灵异惊悚片,一定要来这里取镜,不必刻意营造效果,就能达到令人毛骨悚然的骇人境界。

    见她不搭腔,白绪忠继续找话题。“世界上那么多国家,为什么偏偏要选择来这里?”这个问题搁在他心里许久,他实在很不能理解她的心态。

    间隔了好一阵子,就在他以为她打定主意不跟他说话时,翎淑却开口回复:

    “近来接获不少情报,指出这里有不少人亲身遇到妖物的案件,引起全球妖怪学会的注意与重视,我可是尽全力争取好久,才获得公费资格,来这里做研究、采证,我不希望空手而回,也绝不能铩羽而归!”她握起拳头,平铺直叙的语气中,难掩热血。

    白绪忠还是不能明白她热爱妖怪的兴趣,从鼻腔喷了喷气,难以认同。“妖怪什么的,都是虚构捏造出来的吧。”

    走在前方的翎淑突然回头,将手电筒的光射向他。“你一定打从心底瞧不起我对吧?觉得我是笨蛋、是疯子?”她板起脸,严肃的说,眼底闪过一抹忧伤。

    白绪忠抬起手臂遮挡刺目的光源,瞇起狭长好看的黑眸,讪笑道:“挺有自知之明的。”

    闻言,翎淑没有特别生气,这些话她听过太多了,包括她的家人、朋友,都反对她投入妖怪研究的行列,甚至冷嘲热讽,但她仍执意往妖怪世界深入钻研。

    比起曾经进入知名企业工作,有份不错的收入的规律日子,她觉得研究怪物、走遍各地探查的生活,更有乐趣,更有目标。

    说好听点,她现在的职称是“民俗学者”,但在亲朋好友眼中则被归类为“怪咖”,而她觉得,那只不过因为她所抉择的人生道路,和大家期望的不同罢了,一旦脱离了常理范围、大众认知,那就是奇怪。

    就像妖物被称为“怪物”,只因为牠们呈现出来的形体超乎人们的想象,以不同的方式生存着。

    事实上,妖物本身并不会主动伤害人类,牠们有时是被有心人利用,有些则是被激怒而反扑——这是她接触妖怪研究以来,归纳出的一点点心得与感慨。

    “那么,你为什么要选择现在这份工作?”翎淑反过来探究他的想法。

    她觉得他的条件并不差,至少他能说得一口流利的英文,外表也很出色抢眼,照理说,应该可以有更好的出路,而不是不情不愿的被指派为助理,做着他不喜欢的工作。

    突然被触及不愿谈论的话题,白绪忠忽而敛起笑,眼神转为冷漠,抿唇不语。

    想起一年前自己负气离家的理由和心情,他的眸光转为黯淡。

    不信任他能力的父母,私下互相竞争、扯后腿的兄弟,以及只是贪慕他的家产而不是真心爱他的未婚妻,让他觉得自己根本是生活在一个又一个的谎言中。

    连最亲近的家人与心爱的女人,都不能真心相待,彼此坦诚,这残酷的现实重伤了他的心。

    就在某个夜里,忍耐终于濒临极限,造就他出走的念头,他独自在外租屋,换掉手机号码,展开与过去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没有和任何相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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