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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段时间里,我拼命地“研究”《阿q正传》。目的是想找出自己与主人公长相的“不同”之处。这是一种有违孝道的卑琐行为,而且显得很可笑。潜意识里是想否认自己是老q的后代,并妄图找出有力的证据。

    遗憾的是,惜墨如金的老迅没有给我提供任何可以自慰的文字信息。

    “没的说了!”我只好放弃《阿q正传》,另辟蹊径——寻求其它改变自我形象的方法。我荒唐的想到过整容c割双眼皮或者像麦克&8226;杰克逊那样把别人屁股上的皮粘到自己的脸上来没用的,那需要很多钱,我无能为力!我真的恨死老迅了。每每看到他那翘着两撇小胡子,手夹烟卷牛b哄哄的照片时,就气不打一处来:老先生,您写点啥不好啊!偏偏搞什么阿q?这样尖酸刻薄c令人无地自容的东西您也写得出来!真不愧为仙才鬼才啊。只是这样一来,让我这个做孙子的怎么有脸见人啊!

    突然,我有一个重大的发现:老迅有胡子,而老q着啊!这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是的,只要我像老迅那样给自己留起两撇小胡子,嘿嘿,相信就不再会有人怀疑我是老q的后代了。你可以随意去丑化老q的形象,但是,在中国人的思维概念里,老q这种人是绝对不配留小胡子的,只有老迅这样的伟大作家才有资格留小胡子。

    哈哈,就算给那些自以为是的人的脑袋里插根儿蜡烛,他们也绝对想象不出“留小胡子的阿q”!

    好啦,这不费什么劲儿——没多久,我的小胡子就留了起来。尽管稀疏了点,没高老头儿(高尔基)那么的浓郁,也没老迅那么的翘翘,更没法跟马克&8226;吐温c爱因斯坦等伟大的小胡子相比。但是,两米开外看去,还是颇有几分气度的。

    从此,厚唇上的两道淡淡的小胡子就成了我生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为自己这个伟大发现和创意而沾沾自喜:简直太妙了!真有你的哦,神奇。它不仅从视觉上略略起到了掩盖我厚唇的作用,而且还拉近了仁中部位鼻子与上唇的距离。看起来很贴切。是的,贴切——五官显得集中起来,不再那么的散乱,对于脸色也起到了一定的调节作用。

    它像一道楚河汉界,把我和老q分割了开来。我很自信:绝对不会有人在把我和他老人家联系到一起了!

    然而,“一法立,一弊生”,由于这两撇小胡子的确立,我的形象定位一下子从“q家族”堆儿里给甩了出来,跌入到“坏人”行列——这确实大大出乎我的意料。

    妈妈的,怎么会这样子呢?

    于是乎,“特务”c“汉奸”c“大流氓”更有甚者,一个对我恨之入骨的老竟然称我为“谍报处长”。

    呵呵,好歹算个正规军呢!

    此老,非彼老——她不是殷波,而是江湖人称“梅超风”的一个老。

    哇赛!即使殷波同这个家伙相比,都可以称之为美人儿——太可怕了!简直就是算啦,任何一个女孩子都想长得美丽动人。丑陋的女人是不幸的,应该得到大家的同情和关怀。况且,她还是被我的哥们骗上床的,然后又嫌人家长得丑,想法设法的摆脱她

    我的哥们满超从小就是单身汉的坯子。是的,小的时候我就认定他将来肯定没老婆。为什么这样讲呢?因为他是个头脑极其简单的家伙,除了运动啥也不懂,而且好战c暴饮暴食加暴力倾向c性格就像一团火,几乎没人敢接近他。我想他如果生在梁山水泊时代,肯定是把好手,没准儿其座次会排到黑旋风的前头。不幸言中,他果然是打了一辈子的光棍。最初还是有老婆的,后来因各种原因,被他一记铁砂掌打的小便失禁,穿着尿湿了的裤子逃掉了,从此消失得无影无踪。

    90年代初,我所在的杂志社黄了。我跑到省城来混,开始时住在满超家里,那时他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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