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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里捧着杯热茶,虽然自己不懂茶,但是也能感觉出来这茶叶绝对不差的,还有股竹叶香,心下了然。原来并非像秋娘所想的,楚珩是个打猎好手,那些个富户最是喜欢皮草子,人脉定是不浅,这采露水估摸着是给富户家采集的,他在中间倒把手。

    一个月半贯子铜板子对于老百姓来讲是笔不菲的收入,可对那些富户来言是九牛一毛都谈不上的,听说富人家每日浪费的饭菜加起来都不止这个数呢。

    倒是没能想是这厮自己用,倒是会享受。

    冯瑾瑶不得不佩服自己的‘心够大’,都这时候了,还能安安静静的坐在这里喝茶,脑子里还能东想西琢磨的。

    楚珩的竹屋建的有些简陋,但却很适合此时居住,屋里不时的散发出清新入肺的凉气,一点儿都感觉不到夏日的燥热。竹屋外还围了一圈给有半人高看着像香叶天竺葵的驱蚊草。

    不晓得为什么,冯瑾瑶此时却觉得心安,自从自己一睁眼连身子都换了,成了这里的冯瑾瑶后,从来没有觉得就这么心安过,明明刚刚发生了那样的事儿。她又不是天真的少女,那三个人肯定是被他解决了,而自己被他可以说是‘粗暴’的抗到这里,并让自己老实待着就扔下自己一个人走了。这正常的反应应该是‘焦躁不安、战战兢兢’的。

    这杀人可跟打猎不同,哪怕是他打死过大虫!刚刚自己没有回头看,可听着身后不远处的惨叫声儿,自己都腿软到瘫在地上都动不了,他却表现的跟没事人一样。而且凭借一己之力就解决了三个人,指定是有身手的,这样也能解释了为何村里儿壮汉十几个人进山都不敢打大虫的主意,而他自己一个人就能猎杀大虫!

    毫无疑问,这楚珩一定不是一个普通的‘猎户’。那他原先是做什么的?劫匪亦或者当过兵!冯瑾瑶觉得自己真相了,虽然来到秋娘家后自己除了上次去镇子上,可以说是从来没有接触过外面,但也在与秋娘闲聊中得知,前几年南蛮子入侵,这大苑朝出兵打了整整三年仗才把南蛮子赶回老窝!

    既然打过仗并且还活着回来了,想必这双手上是沾满了血了。

    满打满算自己也就见过楚珩三次面,总共加起来也没有说过十句话,从第一次见面,自己偷偷打量他被抓个正着后,冯瑾瑶就感觉这个男人瞧不上自己。对这,自己也是能理解的,毕竟这个时代对女人极为苛刻,男人出去沾花惹草就是正常的事儿,女人是不能管的,哪怕表现出一点不乐意那就是犯了‘七出’善妒!遇到计较的人家,一纸休书就赶出门了。而大部分娘家是不会允许被休了的女人回家的,谁家姑娘要是被休了,那可是丢老脸了,一家子别想抬起头来,光是背后搅根子的就能拿吐沫星子淹死你。这被休弃的女人很难在这个时代存活下来。

    越有钱越有权就越是讲究,乡下家家户户不富裕,能娶个媳妇儿传宗接代就极为不易了,再加上女人也给下地干活,倒是比那些富户家小姐活的痛快些,可这也是受累换回来的。但也有‘穷讲究’的,家徒四壁了还做幺儿的人家也是不少,但大多数人家都是一夫一妻的,倒不是说乡下男人多‘从一而终’而是想享‘齐人之福’也养不起不是?

    这大姑娘没出门子的偷偷打量外男,就是在乡下传出去也别想就近找人家了!也怪自己孟浪了。可二十多年的现代生活一时半会儿也不可能让自己完全融入到这个时代女人的角色中来,何况有些东西是自己的底线,那就是绝对不与别的女人共用一根黄瓜!哪怕是足金打的也不成!

    总之,自己留给楚珩的印象肯定很糟糕,冯瑾瑶真的有些后悔了。自己说不明白从什么时候起对他产生了想法,也许在秋娘说收留自己是因为瞧着自己这身子长相与一直帮衬她家,没媳妇儿的猎户看着相配,想把自己说给对方还人情时,自己就心里想着这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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