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也只有等了,先把早餐给解决了。没带走的肉也被扔进火里烧成了灰,从黑乎乎的树洞里掏出来的焦肉也不能吃了。 生肉没有了,可肉肠还是有的;没有锅就将面粉用水和好后,弄成面粉团,插在树枝上烤。水多少还有一些,也就凑合着吃了。
吃完了,直等到太阳都山头上出来,已近九点,尼古拉斯还没回来,也没有任何消息。大家都昏昏欲睡,一晚上的奔波,早就累得半死不活的了。
鲁道夫看着菲利克斯,平静而严肃地道:“不能再等下去,我们现在就去血族老巢。”
昨晚说好是今天去的,可昨夜他们可是逃了一夜呀?
菲利克斯却点头:“好,杀他们一个凑手不及。”
可怎么去呢?从这里绕着山路过去,靠人走,大约天黑才能到了。以利亚无精打采地道:“我实在是没力气走了。”
“还好意思说!”大卫没个好气地道:“你的马是被你扔了的,我们的马为什么都还在。”
就算有马,马也跑不动了,驮着人慢慢趟过去,大约还没人走得快。
程千寻微微叹气:“再回镇上买很难了。”有可能镇上的人也警惕起来,就怕买东西不成,反而被居民打死,或者送到血族那里邀功请赏。
此时听到有马蹄声,大家都站了起来,现在太阳那么大,不可能是血族。。。
程千寻呆在原地等待着,过了一会儿,鲁道夫走过来告诉她,有马了。将两匹累得还在睡觉的马扔下,虽然鲁道夫意思让她呆在原地等待,可程千寻还是执意要去。
鲁道夫的意图很明显,到血族城堡后,免不了会有一场厮杀,到时怕她看到队友死了会难过。
“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程千寻脸色黯淡:“就让我去吧。无论哪一方失败了,我也想看着。”
鲁道夫微微一笑:“如果是我死了,也至少有人为我流泪了,是吗?”
她点了点头,很肯定地回答:“是的。”
几层下来,鲁道夫已经变了一个人,至少对待队友不象从前。大家积攒了深刻的友谊,可以称之为患难之交。如果他死了的话,程千寻一定会感到难过的,并不是只单单处于队伍损失了一份重要的力量。
跟着鲁道夫走了过去。只见是一辆套着两匹马的马车。车上装着几个箱子。旁边还有一匹单独的马匹。其他队友正将箱子里的东西往外倒,有女人的新衣服、帽子、还有一些七零八碎的东西。
至于押送货物的人,程千寻并没有看到,也不想去问。这是很现实的事情。既然帮不了队伍做些什么,那么至少不要去添堵。
她过去后,帮着一起倒衣服。这些衣服应该供应给普通人的,大多是棉布和麻制成,款式也很普通,没有紧身胸衣和将撑得大大的裙摆骨架。问了句:“为什么要卸货,直接把马弄下来就行了。”
鲁道夫直截了当道:“因为我们要从镇上直接穿过去。”
从镇上直接穿过去,当然是速度最快的,原本二十多公里的路。一下缩短成了五六公里左右,到了血族老巢时,正好是一天阳光最为充分的中午,并且还离傍晚早着呢。可也是有风险的,那就是一百多个居民。
哪怕这些居民一个个因为长期失血而老弱病残。可也有一百多个,一人一拳就能将他们区区六个人打得半死。所以不能让他们认出来。。。
顺着山中小道,一辆马车正在以行走速度行驶着。这小道原本是没有的,是每天一二个经过的商队陆续踩出来的。
“为什么要我扮女人?”坐在马车前的以利亚满腹牢骚。他穿着一条女人穿的麻布,头上戴着一顶麻布帽子,这种帽子就象老式婴儿帽,包裹住整个后脑勺,在前面有花边皱褶。
为了让他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