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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天中午,天朝南方沿海城市南梦市上空万里无云,阳光肆无忌惮的照耀着各处,令南梦市犹如蒸笼一般,连旁边的树木都是有气无力,即使在这么热的天气中,为了生活街上也是有着不少人,比如白T恤牛仔裤打扮,骑着自行车正在送快餐的王天佑。

    王天佑是南梦大学大三的学生,他生下来没多久就被扔到山上,幸运的是正巧被爬山的养父母捡到,因为在山上受寒他生了场大病,养父给他起名叫天佑,希望他受上天庇佑,结果活蹦乱跳到现在,后来养父母不幸过世,他和老姐相依为命,因为手头比较紧,所以他经常利用课余时间打工。

    “热死了,还是有空调好啊。”

    王天佑提着篮子走进启星大厦,迎面而来的冷气让他整个人都活过来了,他和大厦的保安熟络的打了声招呼并且递上两支烟,这才乘电梯到了十层一个公司的办公室之中。

    “快餐到,点了餐的自己过来领啊。”

    订餐的都是熟客,闻言自己围过来拿,王天佑收完钱,拿着一盒饭一盒菜走到一个面色阴郁,正在电脑上画图的男人面前:“张宇,怎么闷闷不乐,不就是中午加班吗,反正都这么多次了,你该习惯了,躺下来享受吧。”

    “享受你妹,加班倒没什么,不过刚刚被那该死的黄胖子骂了一顿,奶奶的,人说出了学校才知道社会残酷真不假,这打工太受气了。”

    张宇抬起头看了王天佑一眼,一边接过饭盒一边低声抱怨道,他是王天佑同系的学长,打篮球的时候认识的,至于他口中的黄胖子,真名叫黄仁,年纪与张宇差不多,据说跟南梦市三大家之一的黄家有关,其人脾气差,又苛刻,经常让员工加班,甚至连员工外出吃饭的时间都不给,黄胖子这称呼算是客气的,后面叫他黄世仁,黄扒皮的可不止一个两个。

    王天佑耸了耸肩,道:“打工不都这样,我打过暑期工不照样被人骂,还要讨好那些大厦保安,要不然进都进不来。”

    “是啊,不容易啊。”

    张宇一脸感叹的道:“哎,出了社会才知道什么都是假的,投个好胎才是真的。”

    “想投好胎还不容易,你去找个还没生孩子的有钱人,让他把你害死,你就可以投到他家去当败家子,对了,你实行计划之前把你的存款什么的先转给我,还有你号上的那只守护神也留给我。”

    王天佑嬉笑道,张宇猛翻白眼:“要这办法真行,你会发现有一大堆送死的。”

    两人在这边闲聊,经理室内一个大胖子搂着个女人走出来,见大家都在吃饭,不满的喊道:“快点把饭吃了工作,别在那闲聊,送外卖的,送完赶紧走,还有你们,我今天还赶着回老家祭祖,吃完饭赶紧把活做完给我签名。”

    这就是那黄胖子,他一出来大家马上吓住,一个个如开了加速模式一样往嘴里塞饭,黄胖子冷哼一声,习惯性的用手抓着项链上镶金边的血珠,这颗血珠是他在偶然情况下得到,一直觉得有神秘的力量能够保佑他,所以他不仅一直戴着,还喜欢摸这血珠。

    “马上,马上走。”

    王天佑打着哈哈,把钱收齐提着篮子离开,可惜黄胖子从不吃快餐,要不然一定给他加点料,这家伙太讨人厌了,脾气差就算了,反正自己不给他打工,关键是身边那小蜜前凸后翘,长的又漂亮,居然被这猪给拱了。

    好吧,这纯粹是羡慕嫉妒恨,王天佑提着篮子朝电梯方向走去,就在这时,大厦突然剧烈摇晃起来,他急忙扶住墙壁,紧接着走廊灯闪了几下变暗,周围陷入一片漆黑,尖叫声和玻璃破碎声哄然而起。

    “不会是地震吧?”

    王天佑心中莫名的发慌,这摇晃持续了一分多钟才停下,应急灯亮起,一切好像恢复原状,但不知道为什么,王天佑感觉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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