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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自然对待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借着漆黑夜色的保护,一位六十多岁的缅甸土著,神色惊慌的从树林里蹿出,嘴角的鲜血都来不及擦抹一下,就快速的向山下跑去。.

    虽然是凌晨了,但夜色依然浓重。老人不顾惜性命的奔跑,引得林间小的鸟兽四处乱窜。

    “呼——”到了一块空地之上,老人长长的松了一口气。额头上全是汗水,但眼神间却充满着兴奋。

    如果孙绍波此时在这里,一定可以通过老人那苍白的脸色和浑身散发的气息辨认出,这老者就是自己今夜蛊虫斗的对手。

    利钝,雷蒙手下最得意的助手之一。奉命送骑士联盟的三百人进山,回来的路上,误打误撞的遇见了寒芒众人。

    为什么会和欧洲人合作,雷蒙不说,利钝也不问。在金三角这片土地上,只要有钱,其他的什么都不重要。

    不管是黑皮肤,还是黄皮肤的,亦或是白皮肤的都不重要。真金白银才重要。

    利钝不是雷蒙,虽然六十多岁的人了,但依然好色如命。在野人山里穿行,凭着灵敏的鼻子,感受到了女人的味道,这才遇见了寒芒。

    让利钝发疯的是,寻找了多年的冰山雪蚕居然会在野人山里出现。

    “弄到冰山雪蚕,我就可以成为魔巴王国里数一数二的高手了!”想想自己掌握的那点儿微末本事,利钝握了握拳,继续向山下奔跑。

    给骑士联盟做向导,这是雷蒙让利钝去做的事情。利钝不想在野人山里走来走去,所以就花钱在附近的野人村寨雇佣了一个巫师带领邓肯等人前进,自己则悄悄回到山下,向雷蒙汇报情况。

    雷蒙的巫师大军向野人山汇合了。

    几个月前,雷蒙派出去招募手下的魔巴正一波一波的赶回来。虽然招聘到的人手,不完全那样令人满意,但每当被自己的手下膜拜称王的时候,雷蒙都异常的舒爽。

    寸诺特还没有抓到,雷蒙暂时还没有办法处理其他的八大魔巴。千山灭回到开卡博峰之后就没了音信,雷蒙现在还不想正式称王。

    在雷蒙的计划中,等到千山灭明年病发的时候,自己趁机吞食了千山灭之后,才是自己真正称王,成立魔巴王国的时候。

    想想千羽寒那丰腴的身体,雷蒙的眼中少有的闪出火焰般的光芒。一个连儿子都不知道的秘密,雷蒙一直隐藏和回避着。

    诺沙和千羽寒订婚,其实只是一个形式。雷蒙不但需要千山灭的功力,也一样需要千羽寒的元阴。如果诺沙知道,自己的父亲一直想得到千羽寒的身子,那么一定会目瞪口呆,愤怒异常的。

    这些都是未来的事情,雷蒙不去想这件事情。

    作为缅甸的大魔巴,蛊术是雷蒙最擅长的法术之一。

    与其他人不同的是,雷蒙修炼的蛊虫很普通,既不是什么冰蚕,也不是什么蜘蛛,是一种连初级蛊师都不愿意使用的吞噬蛊虫。

    吞噬蛊虫没人愿意修炼,原因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一方面,吞噬蛊虫的威力不够大,不能让施蛊之人感到乐趣和刺激,攻击其他人,更是弱爆了。

    另外一个方面,下这种蛊虫毫无难度,施蛊之人没有任何成就感。所以,使用吞噬蛊虫做蛊,在蛊师界基本已经快失传了。

    但是,生活在苗族的许多年轻少妇,却非常喜欢用这种简单易学的下蛊方式来控制自己的丈夫或者情人。这样不但能使对方一生忠诚于自己,还可以让其为自己做许多劳务,这样苗疆妇女就可以整日悠闲自在了。

    但这在蛊界,这只能算是小之又小的把戏,不足挂齿。然而,对于需要修炼蛊魂魔功的人来说,吞噬蛊虫的重要性就完全不同了,甚至可以说,如果没有吞噬蛊虫的帮助,任何蛊师根本无法修炼蛊魂魔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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