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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这人,最大的爱好就是姑娘,我俩志同道合,特别能玩到一块去。

    来到包间之后,大马就招呼妈咪喊姑娘过来,但是换了两拨,仍然没有挑到满意的,大马怒了,妈咪保证亲自去挑最漂亮的姑娘,我正好出去上个洗手间,迷迷糊糊的回来之后,看见沙发上坐着两个妹子,果然远超之前的那些,大马却不在包房,不管他,我先挑一个自己喜欢的,随即搂着聊了一会,越看越好看,就以包房太吵为理由提出出来找个地方接着聊,姑娘也心照不宣的跟我出来了,然后就发生了接下来的事

    这时候,手机响了起来,拿起一看,正是大马,“你怎么才接电话?你跑哪儿去了?跟你说,我的面子可不是盖的,后边来的这两个姑娘绝对漂亮,你还来不来,不来的话这俩我可都打包带走了!”

    “什么跟什么啊,我已经和其中一个姑娘出来了,哪还有两个姑娘,我还给你留了一个!”

    “呃,两个姑娘都在这儿呢,我是左拥右抱,哎,你不会是走错房间了吧?”

    “520,房间号很特殊,我没有记错。”

    “大哥,是502啊,502”

    我挂掉手机,回想起那姑娘说的话,“我今天只是想叫个人陪我喝酒,没想”顿时明白了,感情自己才是那个被叫来作陪的!拿着这一把毛爷爷,欲哭无泪

    往后一躺,摔进床里,今天这叫怎么回事?摸了一把大腿内侧的疤痕,唏嘘不已。

    关于这道疤痕的来历,我那故事还真不是编的,要不是那本书,别说混不到现在这种纸醉金迷的生活,怕是真的连坏事都做不了了!

    听爷爷说,这本书很久很久以前就有了,是祖上传下来的,不知是什么材质做成,油泼不侵,火烧不着,结实的很。里面文字好像是篆体,反正看不懂,不过扉页上却清清楚楚的写着一行现代文字:“2016年之前买房,越多越女”。“女”字大概占了半个字的空间,好像没有写完。回想了一下以女子作为偏旁的汉字,好像也没有什么贬义的字,所以我猜这大概就是一个没写完的“好”字,大概是在写的时候遇到了什么事情,所以不得不停下,字体虽然是现代字,但是字迹斑驳,好像过了很久很久似的。

    也正是因为这本书,改变了我的生活

    2013年,我大四,临近毕业,迷茫的很,学校一般,专业一般,成绩一般,马上就要离开校园,再也没法像以前一样过想上课就上课,想逃课就逃课,甚至可以每天下午都去打球的日子了。

    我们学校对面有座小山,过了马路,穿过山脚下的一片稀稀楞楞的民房就可以直接上山,山不高,大概半个多小时就可以爬上去,上面什么也没有,杂草一堆,乱石几颗,但是风景很美,爬上山顶,可以俯览山下,山那边就是海,远方海天相交,漂亮的很。有的时候我可以坐在一颗石头上,一待就是半天。小风吹着,分不清是山风还是海风,十分惬意。

    那天,我和往常一样中午吃完饭就上山了,这次没有去之前经常休息的那块石头,山头右边是一片小树林,因为没有路,之前不曾去过,那次无聊的很,就往小树林那边走走,走了十几分钟就穿过了小树林,大感没劲,歇了一会,就原路返回,树林茂密,走了半个多小时却还没有走出来,心里不禁有点发慌,加快了步伐又走了十几分钟,终于走了出来,却发现根本不是我熟悉的地方,四下找了找,也没看到下山的路。

    抬头看了看天,发现不知不觉中,老天换了个脸色,上来的时候还是万里无云,这会却是阴云密布,脸上被一颗小水珠打了一下,我抬起手,刚把小水珠抹去,咔嚓一声,打了一个响雷,雨水就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砸了下来。

    山上没有什么可以挡雨的地方,旁边的小树林我也不愿再进去,片刻,身上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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