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妮大婶,不对,李维以后大概得称她为芬妮老师,这位身材壮硕的红发大婶,有着爽朗的笑声,带着卷舌的口音,以及一身从不更换的深紫色粗布长裙。
如果手上再端上满满几大杯啤酒,那便完全符合李维对日耳曼民族中年妇女的一切印象。
按照约瑟夫的介绍,芬妮当年是他母亲陪嫁的侍女,除了高超的厨艺,还精通各种语言,尤其是对冷僻的小语种深有研究。
帝国皇家地理学会多次伸出橄榄枝,想邀请她前往首都萨金任职,但都被她拒绝了。
“小李维吃惯了我做的饭,我走了,谁来照顾他?”
李维不知道大婶当年有多威风,但站在眼前的芬妮,稍微有些拘谨,身旁则是喜笑颜开的约瑟夫,“先生,我和芬妮商量过了,学习语言不太耗费精力,但却需要大量的时间。”
“正好最近您在养病,所以如果没问题的话,芬妮将在每天上午为您讲解恶魔语。”
“下午则是您休息和自己练习的时间。”
李维点点头,他还处于恍惚的状态,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他经历的一切远比小说和电影还要来的惊悚与荒诞。
谁能想象,十几天前他还躺在现代化的邮轮里打着瞌睡,而现在竟然穿着十八世纪贵族的服饰,正准备跟着自家的厨娘学习地狱里的通用语言,为的是将来自己主宰那个血与火的世界。
再荒谬的小说,也写不出李维现在的无力与恐慌。
“先生,那我们开始”芬妮先是屈膝向李维行礼致敬,然后拿出一叠白纸和一块小黑板,“通用恶魔语共有77个字母,我们先来认识第一个。”
李维虽然大脑现在处于恍惚状态,但看到芬妮这样的架势,怪异而可笑的感觉还是席卷了全身,这不是学龄前儿童的辅导班老师吗?
可笑归可笑,李维还是打起精神跟着芬妮开始学习,从第1个字母到第77个字母,李维花费了整整10天时间。
“小李维学的可真快”李维有次偶然听见芬妮大婶在削莴苣的时候乐呵呵地与约瑟夫闲聊。
而李维已经无语了,这该死的字母一个个像是无数的蚯蚓纠结在一起,而且每一个都长得差不多,为了区分他们,李维不知道死了多少脑细胞。
但现在还能做什么呢?李维身体还是发虚,走几步都喘,书也看不下去,一看书他就想起了那个恐怖的书房。
即使与约瑟夫聊天,没几句话老人总会拐到那枚戒指上。
去接受戒指的灌注?获得与世匹敌的力量?
还是算了吧,李维有天晚上躺在床上认真想过,如此恐怖而强大的力量,没有坚韧如磐石的意志来掌控,爽了一时,怕的是倒霉一世啊。
李维只能靠与这些蚯蚓字母搏斗,来分散自己的注意力。
从他学会第一个单词,到能够使用恶魔语发音,日子又过去了一个月。
这一个月里,李维真正见识了什么叫用英文发音来模仿福建客家话这一超高难度的工作,每个单词都折磨的他欲仙欲死,而每当他想放弃的时候,老约瑟夫就站了出来。
“先生,只要您接受戒指的灌注,自然就会恶魔语,不如?”
“啊,约瑟夫,这点小事我没问题的。”李维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愿意这样做,大概是无聊与好奇?
不愿意接受戒指的灌注,不代表李维不想见识地狱里的来客,人总是有好奇心的,因为约瑟夫说了,学会了恶魔语,他便让下面送几个助手上来。
而且还有魔法这个让人无法拒绝的理由,那天晚上,艾伦牧师权杖上爆发出如太阳一般刺眼光芒,让李维印象极为深刻。
他私下已经问过芬妮,掌握了恶魔语,便可以施展一些小把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