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初白在没有确定自己的身份到底是什么之前,并不打算回到人类的领土上,他对于人类这种如今的社会已经充满了失望,反而是对于血族这些黑暗生物的社会充满了好奇。在发现自己可以随心所欲地调换自己显示在人前的基因链气息之后,李初白想了想还是选择了血族,因为狼族就算有基因链的气息,李初白也不可能很好地低调模仿一头狼族,黑暗人类,李初白本能地感觉这和他在旧时代杀戮无数的堕落者有着极大的关系,反而是血族给李初白的感觉最为舒服,而且吸血也不是说血族生存必须做的事情,吸血只是血族在这黑暗时代中的进化过程中最为高效吸收能量点的方式,李初白对于此自然可以规避。
李初白将身上来自暗月的作战服稍稍改造了一些,再将血族的基因链的气息表露出来,将其他的基因链隐藏下去,李初白就变成了一名货真价实的血族子爵,只不过这种伪装会何时被看穿李初白并没有什么把握,只是懵懂地知道这种基因上的伪装,至少九阶一下看不出来,但是九阶,十阶的黑暗生物或是人类都有着看穿本质的能力,至于他们会不会认出来自己的身份,李初白也没有什么保证,但是好在九阶十阶加在一起也没有很多,而李初白也没打算前往黑暗国度的首府魔都,而是打算前往之前读取的记忆之中的距离此地大概五十公里之外的一名七阶血族伯爵奥拉的领地-奥领,在那里,李初白可以好好观察观察血族的社会,李初白身为六阶,速度自然是很快,再加上血族和狼族的气息对荒原上的变异兽有着天然的压制,李初白一路上没有遇到任何麻烦就来到了奥领。
奥领的核心是那名七阶血族伯爵的城堡,围绕城堡的方圆两公里都是其他依附于血族伯爵生存的血族的子爵和男爵的住所,两公里之外才是普通血族的居住区,所有的血族领地基本都是这样,阶级森严,但是对外来者却一概不拒,只要外来者按照领土上的规矩办事,就没有任何问题,于是李初白很顺利地在奥领中居住下来,凭借着自己血族子爵的身份,在距离七阶血族伯爵的城堡附近住了下来,血族的生活很是平静,不好战,就算是前方有战争,也只是抽调人手,如果抽调到的人手如果不愿意去,可以付出十滴精血的代价,去避开出战。
生活很是平静,血族维生手段很多,尤其是像李初白这种六阶血族子爵,本身子爵的身份就可以带给他不菲的薪水,只要他每年向议会贡献五滴精血,而血族子爵真的用心去凝炼自己的精血,一年不说百滴,五十滴总会有的,毕竟血族对天地之间游离的能量点的敏感度可是要比人类的救赎者高上许多,纵然李初白不是纯正的血族,但是再加上其他三条基因链的作用,李初白对能量点的敏感程度比之同阶的六阶血族子爵只高不低,虽说李初白每年基本都会付出一些精血,但是血族的实力确实稳步推进。
生活很是安逸,李初白已经慢慢地融入到血族地社会之中,忘却了自己的人族身份,血族的生命很是漫长,转眼之间三百年的时间就渐渐流逝,李初白在奥领之中结识了伯爵的女儿,伯爵女儿叫做子夜,跟随父姓姓奥并且相识相恋,伯爵的女儿在血族之中的长相并不是很出众,但是以人类的眼光来看已经很是惊艳,最为关键的是李初白发现伯爵女儿的长相很像是唐妍月,李初白还是在心底深处时刻想起光明时代时最后发生的事情,也是现在记忆之中弥足珍贵的美好。与这名长得极像唐妍月的血族女子一起生活了一百年之后,平静的生活被战火所打破。
战火当然来自于人类,人类在三百年后早已经逆转了前期的颓势,因为人类更希望掠夺,更希望战争,所以在生物科技,战争技艺上要远远优于骨子里不喜欢战争的黑暗生物,虽说黑暗国度之中还有狼族和虫族这两类对战争狂热的种族,但是无奈人类在科技方面的优势实在是太大,整个黑暗国度的战线被打得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