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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离

    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是缘分,让两个素昧平生的男孩走到一起,最终成为挚友。

    大家好,我是刘小川,来自重庆黔江,今年十三岁,男,平日里也没什么爱好,就喜欢看课外书和打篮球刘小川慢吞吞的自我介绍逗得大家哈哈大笑,我表现出很冷漠,也有无所谓的样子。

    轮到我了,我立在讲台上,先干咳了几声,然后不知道说什么了,刚才心里准备的台词已不小心被瞬间清除。我感觉脸上在烧,表情极不自然,连胡扯几句也无能为力,最后只得坦白,我说我喜欢打游戏和踢足球。台下也是一片狂笑(真佩服他们的笑点),我无意瞥见了刘小川那张脸,也是冷漠和无所谓。

    让时间定格在公元2011年的夏季。

    我们都是野孩子,都爱追逐打闹,特别喜欢到操场摔跤,我们幻想做一名草原骑手,大声地吼,给我一根套马杆数月后,操场上的青草都看不见了,只有被磨成白色的沙。

    我和他都是比较内向c自尊心也很强的男孩子,但玩起来也是忘乎所以不要命的,几乎每天出去疯一趟。高个子男生不让我们参加他们的摔跤大赛,我们便自己摔,每天去占他们的“大本营”。

    有时,我们也会去打篮球或踢足球,我老是和他一队,也老是输。

    终于有一天,我忍不住问他,你不是喜欢打篮球吗?怎么连“三步上篮”都不会!

    他也问我,似乎也压抑许久,你不是爱踢足球吗?怎么还用手抱着足球跑!

    两人对视一眼,抚掌大笑。

    从此我们打球便没了规则,只要能抢到球就是王道,于是乎,十几个人便揪打作一团,搅起冲天的尘土,让十几个少年热血飞扬。还记得他那时非常喜欢穿一件发黄的旧薄袄,还经常穿着打球,可是在一次争抢中,他的棉袄被我撕开了很长一条口子,他没带换用的衣裳,结果就那样大摇大摆地穿了一周。

    他这独立不羁的个性一直让我很欣赏。

    初二的时候,我们都有手机,他某一天对我说,从今天起,我们相互给对方打电话,看谁打的次数多!

    面对这么脑残的想法,我居然很赞成,为了减少对移动公司的贡献,我们约好了都不接通电话的。可他经常玩阴的,耗我的话费,于是我也开始暗算他直到我的手机坏了(我真怀疑是给刘小川打电话才坏的),就被迫停止了这么无聊的举动。

    我记得我给他拨了98次,而他才给我打78次,我问他,服输了吧?

    他却翻出手机给我看:整整一百次。

    和刘小川接触多了,也就不难明白他为什么如此无聊。读书对他而言简直就是小儿科,他花很少时间便搞定了。多余的时间他就看书,没书看时就无聊起来了。

    永远不能忘记,我和他的一段对话。有如一次跨时代的交流。

    我问他,不爱玩电脑?

    他说,什么是电脑?

    我懒得解释,又问,不爱看电视?

    他说,偶尔瞧瞧新闻联播。

    我揉了揉眼,确定他是地球宝宝后,再问,不爱玩手机?

    他说,爱啊,打电话发短信。

    我倒,但不死心,还问,有qq没?

    没。他看着我,始终好像不能理解的样子。

    我彻底晕了,哪天我帮你申请一个吧。

    不要。

    难道我们就没有共同话题吗?

    短暂的寂静后,我发现这个少年之所以无聊漫顶的缘由了。抱着最后尝试的心态,我问,你爱听歌吗?我可以帮你下的。

    他眼睛一亮,说,这个可以。

    这年头谁的歌在青少年间最火?那自然是许嵩。于是我便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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