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恒站立了一会儿,习惯了这样的负重后,才道:“对了,以后你们若是要找我,就用林天恒这个名字。”
“恩。”老板点了点头。
就在此刻,林倾馨从楼上走了下来,穿着白色长裙拖地,她娇嫩如白玉的肌肤露出手臂和锁骨在外,长发一丝一缕都经过细微的整理,盘起的发髻如同一展翅的蝴蝶,脸蛋上抹了胭脂水粉,小嘴红红的很显然抹了口红。
这打扮让林阁和东恒一愣,这
林阁一看,连忙怒斥道:“馨儿,这么冷的天你穿这么少,着凉了怎么办?”
林倾馨嘟起了小嘴道:“刚刚恒哥哥看见了我没有梳洗的样子,会留下我不漂亮的印象。我要让恒哥哥忘记我不漂亮的样子,记住我最漂亮的样子。”
林阁愕然,这什么歪道理呀。连忙将上衣排在了她娇小的身子上:“听话,穿着,别着凉了。”
“我不穿!”林倾馨倔强的将林阁的袍子取了下来:“穿上就不漂亮了!”
这一刻小姑娘的美眸在四处打探着东恒,这一刻她才惊讶的发现,东恒又穿上了自己的蓑衣斗笠。
小姑娘兴奋的跑了过去,一把握住了东恒的手,兴奋的问道:“恒哥哥,你看我漂不漂亮。”然后在东恒眼前转了几个圈:“是不是很漂亮呀。”
东恒取下了斗笠,脸上露出了有些溺爱的笑意,揉了揉小女孩红红的脸蛋道:“馨妹妹真漂亮,你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女孩了。”
“真的吗?”小女孩握住了东恒的欢快的跳动着身子,就像一扑动翅膀的美丽天鹅,随后命令道:“你要忘记我刚刚的样子,记住我现在的样子。”
“恩。”东恒取下了外套,然后给小女孩披上:“快穿着,别着凉了。”
一旁的林阁无语,为什么自己的衣服就不穿,东恒的衣服她就要穿。只能暗自摇头道:哎,女大不中留啊。可这个人自己的女儿爱得起吗?
“恩!”小女孩红红的脸颊重重的点了点头,然后飞快的踮起脚尖在东恒脸蛋上亲了一口,转过头离去了。
东恒最后看了一眼二人,再次披上蓑衣,戴上斗笠,在林阁的眸子中消失在茫茫大雪中。
林倾馨还活在刚刚的甜蜜中,完全不知道她的恒哥哥要走。等他知道时,已经不见了他的身影。
她很伤心,很伤心。在他天真的世界里,她幻想着她和她的林哥哥就会这样一直长相厮守在一起,直到她长大,然后就会结婚,还要为他生孩子。
可是没有不散的宴席,该离去的还是会离去。她哭得很伤心又有何用。
纷飞的大雪中,东恒干瘦的身子走在大街上,沉重的斧头,让他每走一步,就会让他的脚深深的陷入雪地里。
在大雪中偶尔遇见的过路人,都会下意识的看他一眼。
他们不明白,这么干瘦的一个人身上为何要背上这么重的一块东西。这不是没事给自己找不自在吗?
雪地里将近行了一天,东恒终于找到了他想去的地方。
在几个大汉的记忆中,他记得这个地方,名叫“矿元山!”又名矿洞。
这个地方有矿院的矿兵把守,是整个百兴国采集魂元石的一块矿山。
这种矿石虽然里面含有魂元,可是魂元含量低,且不易吸收。所以这种矿石还需要多次的加工,提取里面的魂元,然后融入一块块铜币,银币,或者金币之中。这样魂元精纯,容易吸收。
铜币能储存的能量少,而且魂元在长时间不用容易消失,所以他的价值要低很多。而银币则要好上许多,不仅存储的魂元多,而且不会消散。金币存储的魂元是银币的千倍,更稳定这也是他们贵重的地方。
当然银矿和金矿的贮存量是有限的,不能全部用这些当做存储魂元,铜矿自然界存在得多,所以才会有魂铜币这种货币在民间流通。
这个矿元山本来是靠矿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