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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日夜店,

    早已在此地恭候多时的唐爷和“安全部”的一众兄弟们,

    在郑斌和李健从车库中走出的一刹那,

    便将二人围了上来。

    李健与唐猛相视一笑。

    五十多人,在郑斌的率领下,便走进了夜店。

    本来大家是想在“惊都叉叉酒店”里直接订一个包间儿的,

    可是郑斌坚持要在夜店里开party,

    众人也就彼此心照不宣。

    大家都知道自己这位风流老板“冲冠一怒为红颜,兵分四路杀天白”的故事。

    而且还都是故事中的参与者。

    故事里,“大侠”郑斌率领群豪救了谁,老板把这家夜店给了谁,

    大伙儿都是再清楚不过的了,

    大家需要的做的,不过是笑眯眯地装傻而已。

    所谓给李健“接风洗尘”云云,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听说之前老板曾向“阿嫂”表白过,

    号称只要“阿嫂”同意,就把整个“劳斯莱斯4s店”给盘下来送给“阿嫂”,

    却被“阿嫂”给婉言拒绝了。

    老板碰了一次壁之后,头不够铁,不敢再直接往上硬撞了。

    所以总是要想方设法地找些借口去接近“阿嫂”。

    俩人玩儿的这种“青涩的暧昧”,就好像冬天里,小男生一面去拉小女生的手,一面说,我拉你手是因为天儿冷,这样比较暖和……你可不要有别的想法哦……

    今天是工作日,

    白天这里的人并不算多。

    五十几个大男人嫌包房里太闷,

    所以干脆把四个卡座围在一起,再加上几个沙发椅,座位空间就绰绰有余了。

    其实如果你不点歌唱歌,不找“公主”陪吃陪喝,挤在包房里当真没啥意思。

    郑斌保镖们个个五音不全,对唱歌实在提不起啥兴趣,

    他们倒是有心找“公主”解闷儿,但他们是万万不敢提的。

    郑斌也绝对不可能允许给李健接风的party中发生这么荒唐的事情。

    荒唐?

    不错。

    拿自己夜店的“公主”去“喂”自己酒店的“保镖”,且不说这事儿让宋雪知道了,她会怎么想;

    就说夜店的“公主”们自己都觉得很难做。

    身份上,他们和她们同样是为老板打工,地位应该是平等的;

    这种情况下,让“公主”去做“公主”的工作,就等于是逼着她们去低人一等,这个任谁心里也不舒坦。

    你要真想找“公主”,可以——下了班,你拿着自己的钱,到老板的夜店里来消费,谁也挡不住你,那个时候,你是你自己,你是私人身份;

    可是现在,你是郑斌的保镖,是李健和唐猛的小弟,有这个身份的羁绊,你的很多行为和权利必然受到限制。

    推杯换盏,酒过三巡,

    郑斌早就已经坐不住了,左顾右盼的,也没见“夜店新主人”过来“伺候”一下。

    心猿意马的郑斌,找了个借口就离开了。

    老板不在,大家的自由度就相对高了一些。

    李健找了个没人的犄角旮旯,往处一蹲,拿着手机,在那儿抠抠搜搜的,也不知道在干嘛。

    夜店的灯光本来就调得很暗,

    手机荧屏的那点儿亮光反射到他的脸上,乍一看跟个鬼似的。

    有一个保镖酒喝多了之后,拉着唐猛的手,开始给他讲那天夜店里,大侠郑斌“英雄救美”的故事:“唐爷啊……你是不知道啊……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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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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