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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

    那他就不用干别的了,整天净忙活着给人打钱了。

    郑斌是有花不完的钱,但他自己不是提款机!

    换位思考一下,他当年住地下室的时候,有谁管过他了?

    如果他跟他们借钱,他们会借吗?

    现在他们想到要跟自己借钱了,如果借给他们,他们真的会感激自己吗?

    不会。

    穷人向有钱人伸手的时候,永远都是一副理所当然的姿态——你是有钱人嘛,反正你也不差这点儿,你要是不借,那你就是“为富不仁”。

    他们忘了华夏国还有一句话叫“救急不救穷”。

    因为穷,根本救不了。

    能腆着脸跟你借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

    就像非洲那群二b国佳一样,

    心比脸黑,脸比炭黑,

    只要你有一次满足不了他们,

    他们就会说“你变了,你变得唯利是图、为富不仁了”,

    他们不会感念你之前曾经一次又一次地把钱借给他们,

    放心,他们一定是这样的人,

    如果他们不是这样的人,他们也不会好意思开口跟你借。

    但是华夏国毕竟是个人情社会,

    你可以不借,但尽量不要为此撕破脸。

    所以所有给郑斌打来电话,以各种名义借钱的人,郑斌就一句话“我的钱都在集团,我用钱的时候,需要经过董事会批准,否则我自己无权动用”。

    什么?你不信?

    你爱信不信!

    这就是有了集团的好处。

    你可以以集体利益为名义,来满足一些自我需要,

    国佳灵倒不也是要以国佳利益为名,来满足个人需要么……

    “嗳,对了,那个小孩儿怎么样了,要不要我帮你把他给……”

    郑斌半开玩笑地说道。

    他对李健在看守所时遇到的那个“恩将仇报”的小孩儿真的是十分恼火。

    如果不是看在李健的份儿上,就算不弄s他,郑斌也想要让那个小孩儿吃点儿苦头。

    “没必要了……”李健黯然道,“他已经……”

    李健当时所在那个小号儿,除了“狱,霸”之外,

    其他人都是“良民”,

    什么犯了交通事故进来的,

    什么经济上有问题进来的,

    要不然就是偷东西进来的,

    那个因为女朋友而桶了情敌的“热血”小孩儿,

    在这里面已经算是“武力值”很高的了。

    李健当初能跟大伙儿在一起相安无事,

    是因为他为人随和。

    可是后来,他两脚“灭霸”的事件儿发生之后,

    把看守所里的“良民”都吓坏了。

    本来那里就是个压抑的地方,

    然后你再想到每天都有一个铁塔一样的黑大汉,贴着你睡……

    这个道理就好像,

    告诉你这头蟒蛇不咬人,它就是缠着你,也不会把你给绞死……放心……

    你放心么?

    所以“灭霸”事件儿之后,一天下来,

    小号儿里面的人集体崩溃了,

    开始向看管人员提出要求,

    把李健安排到别的地方……

    看管人员也觉得李健挺危险……

    于是经过协商,就把李健安排到了一间一个人居住的“一居室”……

    那个小孩儿,也因为在这个号子里出了事儿,

    所以把他调到了别的号子里。

    但是挡不住人家家长手眼通天啊……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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