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
那他就不用干别的了,整天净忙活着给人打钱了。
郑斌是有花不完的钱,但他自己不是提款机!
换位思考一下,他当年住地下室的时候,有谁管过他了?
如果他跟他们借钱,他们会借吗?
现在他们想到要跟自己借钱了,如果借给他们,他们真的会感激自己吗?
不会。
穷人向有钱人伸手的时候,永远都是一副理所当然的姿态——你是有钱人嘛,反正你也不差这点儿,你要是不借,那你就是“为富不仁”。
他们忘了华夏国还有一句话叫“救急不救穷”。
因为穷,根本救不了。
能腆着脸跟你借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
就像非洲那群二b国佳一样,
心比脸黑,脸比炭黑,
只要你有一次满足不了他们,
他们就会说“你变了,你变得唯利是图、为富不仁了”,
他们不会感念你之前曾经一次又一次地把钱借给他们,
放心,他们一定是这样的人,
如果他们不是这样的人,他们也不会好意思开口跟你借。
但是华夏国毕竟是个人情社会,
你可以不借,但尽量不要为此撕破脸。
所以所有给郑斌打来电话,以各种名义借钱的人,郑斌就一句话“我的钱都在集团,我用钱的时候,需要经过董事会批准,否则我自己无权动用”。
什么?你不信?
你爱信不信!
这就是有了集团的好处。
你可以以集体利益为名义,来满足一些自我需要,
国佳灵倒不也是要以国佳利益为名,来满足个人需要么……
“嗳,对了,那个小孩儿怎么样了,要不要我帮你把他给……”
郑斌半开玩笑地说道。
他对李健在看守所时遇到的那个“恩将仇报”的小孩儿真的是十分恼火。
如果不是看在李健的份儿上,就算不弄s他,郑斌也想要让那个小孩儿吃点儿苦头。
“没必要了……”李健黯然道,“他已经……”
李健当时所在那个小号儿,除了“狱,霸”之外,
其他人都是“良民”,
什么犯了交通事故进来的,
什么经济上有问题进来的,
要不然就是偷东西进来的,
那个因为女朋友而桶了情敌的“热血”小孩儿,
在这里面已经算是“武力值”很高的了。
李健当初能跟大伙儿在一起相安无事,
是因为他为人随和。
可是后来,他两脚“灭霸”的事件儿发生之后,
把看守所里的“良民”都吓坏了。
本来那里就是个压抑的地方,
然后你再想到每天都有一个铁塔一样的黑大汉,贴着你睡……
这个道理就好像,
告诉你这头蟒蛇不咬人,它就是缠着你,也不会把你给绞死……放心……
你放心么?
所以“灭霸”事件儿之后,一天下来,
小号儿里面的人集体崩溃了,
开始向看管人员提出要求,
把李健安排到别的地方……
看管人员也觉得李健挺危险……
于是经过协商,就把李健安排到了一间一个人居住的“一居室”……
那个小孩儿,也因为在这个号子里出了事儿,
所以把他调到了别的号子里。
但是挡不住人家家长手眼通天啊……
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