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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如此,这‘灵石’当真灵验。不过,俗话说得好,‘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曹红不过一介小小的农人,难道就没人想着把这‘灵石’抢走吗?”

    掌柜却是笑了:“小兄弟不是本地人吧?当年那事可是出名的紧啊!”

    我陪笑道:“确实不是。不知当年发生了什么?”

    掌柜满意地笑笑:“当年曹红刚刚发迹,便一连有几十个江湖门派,天天晚上来他家打劫,其实就是来抢那‘灵石’的。只是这曹红也不知怎的,竟入了菱湖上柳下庄的眼。那柳下庄也怪,就在菱湖角落里一片芦苇荡子中间,平时也没见他有什么大动静,这猛地一出手,乖乖,吓死个人!”

    我点头胡应着,面上不动声色,心底思绪翻涌,已经初初勾勒出一个不出世的江湖大帮与一夜暴富的豪商相互包庇扶持的故事。

    不过——

    “掌柜的,这大概是什么时候的事儿哪?”

    “什么时候柳下庄出手约莫有二三十年了吧。”

    二三十年好巧。

    古剑飞今年二十九,所以我猜他的那个朋友也是三十上下毕竟据晴县父老说,古剑飞十几年前还是个少年的时候,就出现在晴县城外了。

    不过,若是如我与古剑飞一般,年纪差个十来岁也不是没有可能,只是这样一来,目标就再次扩大了不少,就不好办了。

    倘若真是如此,二三十年前,古剑飞的那个朋友就正是青春年少的时候,说不定当时就是他初掌柳下庄,因体质孱弱,众人不服,故而为了立威加为自己留退路,所以选择与新晋富商合作,以保障富商的安全为筹码,向富商索取某些好处,比如金钱,比如地位。

    就算不是这样,二三十年前,古剑飞的那个朋友刚刚出世没多久,也有可能是其父为了巩固自身地位,处心积虑布下的一个局。其母因此忧思过度,终成嬴疾,有损胎儿也不是没有可能。

    “多谢掌柜的。”

    我满腹心事地回到自己的房间,想想不能坐以待毙,索性洗漱一番,荡净身上的风尘后,换了身衣服逛夜市去了。

    修阳城自古繁华,其夜市自然是一番熙熙攘攘之景,歌吹成风粉汗为雨,有唱曲的杂耍的吆五喝六的卖狗皮膏药的凡此种种不一而足,端的是奢华靡丽,与我在晴县时所见的贩陶扯布兼买卖小玩器的夜市完全不同,也算是开了眼。

    我四下里看了看,正不知该前往何方,打算漫无目的地四处晃晃,忽而听得身后有人唤我:“葛公子!葛公子!”

    我头一回,看到一个在店门口摆摊张罗着卖茶叶的小伙计冲我露出一嘴的大白牙。

    我眯眼细细打量这小伙计,二十出头,身形瘦削,面皮还算白净,一双小眯眯眼,额角略略搭下一缕头发,隐约可见头发下一道狰狞的疤痕。

    看到这疤痕,我的记忆复苏了:“李国柱!二狗哥!”

    原来是李四伯的二儿子,大名国柱,小名二狗子,十四岁的时候跌破了头,血流不止,正好被我碰上,捡回一命。之后,这个本来说是极为顽劣的孩子一下子成熟了,自打十六岁跟人出门做买卖,已经六七年了,回家的次数一只手都数的过来。

    看这架势,买卖做得不错。

    李国柱冲我腼腆一笑:“葛公子怎的在这儿?”

    我也笑:“医书看闷了,出来走走,散散心。”想想还是觉得告诉他实话比较好些,说不定他还能帮到忙呢,就又补了一句,“城外古少侠有个老朋友就住在修阳,天生一种怪病,托我过来给他瞧瞧。就是没跟你爹他们说实话,随便找个借口搪塞过去了。”

    李国柱道:“这就对了,我爹那人,讲理是讲不通的,糊弄一下就好了,他也好,你也好。”又道,“我家里还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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