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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忙活半天,已经日上三竿。

    李惊云一口鸡肉没吃上,眼看着白胡子老头吃干抹净,逃得无影无踪,心中升腾起一句不雅的问候,想要无偿赠给那老头的父母亲人。

    不过,看他的岁数,父母必定早已作古,那副看到美食走不动道的没出息样子,年轻时未必会有女子钟情于他,多半是个单身七十年的老光棍,老混球。

    心中这样一想,李惊云顿时感觉开心多了。不就是一只破烤鸡么,孙子才喜欢吃!

    摸了摸依旧瘪瘪的肚子,李惊云看着不远处的那一串马蹄印怔怔发呆。

    “对了,附近应该有市镇才对,这么大的雪,那位大小姐的住处必定距此不远!”

    李惊云把手伸入怀中,那里有一堆金银细软,摸在手里冰冰凉,滑溜溜的,充满了质感。

    “老子有钱,为什么不去下馆子,吃顿好的?”

    拿定主意,李惊云打起十二分精神,顺着马蹄印一路走去。

    约莫走了两个多小时,天上的太阳已经升到了头顶。前方不远处,一个古代的市镇出现在李惊云的视野当中,空中弥漫着袅袅的炊烟,隐隐还有饭香味传了过来,让人垂涎欲滴。

    与现代都市相比,这个唐朝的市镇实在是小的可怜。

    三条青石铺就的街道两旁,鳞次栉比地盖了几百间土坯为墙,草席做顶的矮小房屋。偶尔有几间高大的砖木结构的房子,犹如鹤立鸡群,尽显奢华气派。

    “这几间大房子的主人都是非富即贵吧。”

    李惊云感叹着唐代的贫富差距,一边走一边观望着四周的环境,想要找寻一家饭馆。

    “你是何人,不知道这是我的地盘吗?”

    一个略显稚嫩的声音从背后传来。李惊云回过头,对面站着一个年龄与自己相仿的小乞丐。用破布包着头发,衣着单薄,身材极为瘦削,仿佛一阵风都能吹倒似的。

    “你的地盘?”李惊云道。

    “没错,这是我讨吃食的地方,你是何处来的野乞丐,休想在此浑水摸鱼!”

    李惊云笑了,眼睛眯成了一条缝,露出了洁白的牙齿。

    “你还笑!速速离开,否则要你好看。”

    李惊云走过去,拍了拍对方的肩膀,说道:“我不会抢你吃食,相反,我还要带你吃顿饱饭,你可知哪里有饭馆,我们同去。”

    小乞丐脸上微微一红,似乎对李惊云突然过来拍他的肩膀有些猝不及防,嘴角一撇,说道:“你这样子,比我也强不了多少,还敢说大话,吹牛!”

    李惊云从怀中摸出一枚碎银子,在小乞丐眼前一晃,又微笑着收回怀里。

    “郎君,这边请,保证您吃的满意!”

    小乞丐立刻面带春风,做出一个“请”的姿势,屁颠屁颠地在前面带路。

    街道东头,一个土坯房子外面挂着一面破帘子,上面写了一个斗大的“食”字。一股淡淡的酒香味从帘内传出,半条街都弥漫着微醺的味道。

    “饭博士,有羊肉蒸饼没有,尽管上来!”

    小乞丐揭开帘子,大大咧咧地走了进去。

    “去去去!还没有过饭点,没有多余的吃食施舍给你。”

    饭博士眼看着就要撵人。

    “看不起人?今天有富户请客,银钱有的是!”

    小乞丐趾高气扬地往身后一指。

    饭博士心里咯噔了一下,仰起脖子往后一看,差点没气乐了。

    “还不快走开,小乞丐后面还跟着一个小乞丐,装什么富户?”

    李惊云眉头一皱,摸出一块碎银子,拍到饭博士手中,头也不回,直奔一张空桌子而去,施施然跪坐在软绵绵的垫子上。

    饭博士看着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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