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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看,她们又在玩玫瑰大比拚了。」摊子冷清到只能打蚊子,学姊只好看热闹,「本台独家战况报告,目前三年级已经退出战场,二年仁班的林英华九十九朵;二年信班的肖……笑话……不,校呼啊花……」学姊一副想吐槽的口吻。基本上女中学生没事不会自己选校花,倒是别校学生,尤其男校,有自己的芳名册,网罗县内各校美女。

    不是她爱吐槽,她们家绯云明明就是榜上第一,真不知道是谁这么厚脸皮,老是到处宣传自己才是C女中第一。

    「肖花杨美女有三束九十九,我没带计算机,不过目前是暂时领先。」

    「学姊,你很闲哦?」秦绯云挥着扇子努力驱赶暑气。虽然她不介意敬老尊贤,让「老人家」轻松一些,但她喊到喉咙快沙哑了,学姊竟然在看热闹,亏她还是新任社长耶!

    「我说你啊,不要学菜市场叫卖的俗气方式好吗?摄影是一门需要热情与自发性的艺术,找一些阿里不达的门外汉,不如学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

    「那也要有鱼不小心迷路游到这里来才行啊!」秦绯云没好气。

    虽然自从上任社长毕业,上任社长与上任校刊社社长多年的鸟屎冤渐渐成了过往,但是她怀疑她们摄影社大概风水有问题,这届新社长竟然又和学联会主席是从小斗到大的对手!

    当然她绝对不是暗示学联会公报私仇,只是要抽到这么偏僻的摊位,还真是挺不容易的呐!从早上八点到现在,飞过来的蚊子不少,走过来的学生一只手数都嫌多!她不喊卖力点,谁知道这里有摄影社的摊位?

    「我说小绯,你为什么不收了那个C中新诗社社长的玫瑰,人家还为你写了一首诗耶!这一首诗可以抵一百朵玫瑰啦!再加上那个华中篮球社主将和你男友,你就赢杨美女了。」

    秦绯云扯了扯嘴角,「我不喜欢处理花的尸体,麻烦。」她又不是林黛玉,没兴趣葬花。

    「什么花的尸体,你这女人有没有一点浪漫细胞?怎么能拍出好照片?你真的是『永恒之光』的拍摄者吗?」永恒之光是秦绯云在国际摄影比赛得奖的作品,名字虽然不怎么样,但秦绯云自己很满意。

    因为这是云峥临时取的啊,他取什么她都喜欢!

    「我就是太有浪漫细胞,才不喜欢花的尸体啊。花活着的时候是有灵魂的,死了它的灵魂升了天,我们要怎么捕捉尸体的灵气?又不是立志当遗照摄影师。」

    「你去死啦!这什么谬论?」

    秦绯云朝学姊扮鬼脸。

    说真的,她当然不能收那个C中学生的花啊,她已经伤害人家一次了……说起来还是她的错,那时她在等公车,一边拿国文课本死背,有人递了方方正正的东西给她,她只分散了十分之一的注意力,下意识就接过了,随手塞进书包里,继续背她的书。

    她以为那是工读生发DM啊!

    结果回到家,她跑到云峥房间跟他一起念书时,那张「DM」夹在书里一起掉了出来,她才发现,原来那是一封情书。

    她很汗颜的想把情书还回去,但根本不记得那人的长相。云峥虽然没说什么,但是那阵子闹了一点小别扭哩。

    后来对方等不到她的回信,总算现身,原来还是C中的大才子呢。他觉得她不只漂亮,而且充满文学气息,和时下那些狂背英文单字与化学程式的学生不同——这让秦绯云差点喷笑,难道是因为她总是在看国文或古文观止之类的国文指定教材吗?但那是因为她国文每次考试都不及格,所以只好连等车时也在恶补啊。

    「不对啊,两百九十七朵玫瑰算什么?」另一个埋头看BL小说的学姊头也没抬,继续翻下一页,「三年级的上届校花,刚刚可是让男友开着保时捷送到校门口呢。保时捷可以买几朵玫瑰了?塞满我们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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