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时辰后,两人从良心书铺走出来。
叶雪怀里兜着三百两银票,和一纸发财契约,她的穿越人生从此时此刻起,将要发光、发热,将要再次成为荣耀。
“我们去订一桌席面吧,庆祝这个!”她语调轻盈,对着阿礼扬扬手中的契书。
她和许掌柜相谈甚欢,许掌柜对她提出来的点子很满意,赞不绝口,只除了签书会那个部分。
叶雪可以理解,如果这个时代的男人知道自己读的是女人写出来的书,恐怕销售量会直线下降,况且她更在乎的是自我肯定,知道自己有本事在这个世界生存、凭借自己的力量闯出一片天,对她来说才是最重要的。
她走路轻飘飘的,好像身上绑了几十个气球。
看她志得意满、意气非凡的模样,萧易礼也跟着开心,他就是喜欢骄傲飞扬的她。
“阿雪。”他突然喊住她。
闻声,叶雪停下脚步,转过身,那抹未收敛的笑停滞在颊边。
见状,萧易礼难掩惊艳的猛地倒抽一口气,他的阿雪真漂亮,天底下,再没有比他的阿雪更美丽的女人了,他越来越喜欢她,看着她,他的脸颊越来越热烫,随即脑门轰的一声,像是炸开来似的。
“怎么了?”她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叫住自己,难不成他有更好的提议?
如果在现代,庆功的地方她会想到KTV或夜店,但是在古代,除了吃,好像没有更好的休闲娱乐了。
“要不,咱们去一趟马市,挑一匹马、一辆车,以后出入会方便得多,不会太贵,五十两就能买到不差的。”
她的快乐让萧易礼明白,自己终于找到正确的敲门砖,原来成就她的方法,就是让她感到成就。
她喜欢赚钱,他便助她一臂之力;她想要成就,他便给她骄傲;她喜欢旅游,他就带着她到处走。
不管了,他不管礼法,不管男未婚、女未嫁,就算这种做法很混帐,他也要时刻看见她的笑。
他愿意无条件当她的马夫、当她的护卫、当陪伴在她身边的人,他愿意带着她走遍五湖四海,欣赏各地风光,他愿意和她一起行走天涯,只要她快乐成就。
“马要养在哪里?”叶雪直觉问道。
为了学堂,父母已经搬到后院,前面的房子全拿来当教室,生性乐观的母亲还说照这个状况看来,下个学期肯定可以收到更多学生。
到时要分班、要招新老师,有必要的话,还得把两排房子中间的花圃药圃铲掉,再盖一排新教室,在这种情况下,哪还有地方建马厩?
“你没听说吗?张人娘提过王叔的宅子想卖,王叔的宅子就在咱们家旁边,中间只隔着一堵墙。”
“我知道,大哥去看过了,说那间宅子破旧得厉害,根本没办法住人。”就是俗称的买地送屋。
“没错,但是土地够大,盖三十几间房都没问题,如果学生越来越多,现在住的房子说不准得挪来当教室,所以……”
叶雪接下他的话,“所以买下王叔的地,拆旧屋、盖新宅,我们一家搬过去,把住宅和学堂分开?”
“没错,之前没办法考虑这件事,是因为王叔开价一百两,就算能杀点价儿,也得八、九十两,再加上请工匠、盖房子,林林总总加起来,二百两跑不掉,叶大叔说家里没这个预算。但现在你有了银子,我认为可以认真考虑,买了地,就不怕没地方养马,有了车,往后进出更方便,我会驾马车,你别担心抛头露面这种事。”
她定定的望着他,他想得很周全,不像临时起意,所以在爸妈和大哥把他当亲人看待的同时,他也时刻替他们操心?
想到这儿,她莫名觉得有一点点的感动,一点点的感激,一点点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跳进心底,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