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买地?”
“是。”
“就你家田地旁的那两亩地?”长得出粮食吗?那地方贫瘠得连稻子都长不出一穗,比废土还废。
“是的,里正。”
相当于村长的里正田新贵抚抚胡子。“真要买?”
“是的,要买。”他们有银子。
“不后悔?”
“不后悔。”
“好,那一亩就算……嗯……二两。”里正心虚地看看眼前的傻大个,觉得开价有点高,像在坑人。
“二两?”吴秋山从怀中取出牛青苗刚为他做好的新银袋子,十分珍惜的摸了又摸,舍不得放开。
他的表现不过是出自对妻子的爱意,可这“依依不舍”的模样落在里正眼中,不由得心口一跳,他以为他金钱上有困难,二两银子对穷汉子来说还是太高了,于是他一个不忍心,主动降价,“一两银子。”反正那是一块荒地,谁要就拿去,日后反悔了也怪不到他头上。
“咦!一两银子?”不是二两吗?
里正拍拍吴秋山硬得像石头的肩膀,语重心长的道:“一块没用的地你拿来做什么呢?我这是替你担心。”
吴秋山咧开一口白牙,笑得好开心。“我媳妇说不种粮食没关系,买来当地基地,等哪天我们有银子就盖大屋,先买下来就是我们的,谁也抢不走,我们子子孙孙都能住。”
这是牛青苗教他的说法,她的原话是这样的——
把地买下来才是我们的,否则等咱们家的地种出作物,人家见这块地不似原以为的荒芜,那岂不是造成哄抢,我们可就没了好处。
先买两亩地比较不惹眼,至少先让人知道我们并不穷,手边有点银子,之后等把鸡卖了再盖青砖屋子,人家也比较能够接受,接着再把屋子附近的地全给买了,就不会让人感到显富。
没钱有没钱的苦恼,但有了银子也怕人惦记,他们夫妻的想法是悄悄地赚钱,不要太显眼,毕竟两人的家人都……呃,有一点极品,能财不露白就暗着点,以免招祸来。
而促使他们想买地的原因是一亩马铃薯收了快两千斤,出乎意料的丰收,所以这地区的土地还是很肥沃,适合种抗旱作物,不先下手为强怎么行,要打上契约写上名字才安心。
“这倒是,你媳妇挺伶俐的。”晓得要先为未来打算。
吴秋山一听到有人称赞媳妇,比有人称赞自己还开心。“嗯!我媳妇就是聪明,她什么都会。”
“呿!瞧你乐得,王老五娶媳妇,乐到翻天了。”真是个傻小子,这辈子怕是被老婆牵着鼻子走。
“那是我媳妇真的好嘛!人长得好看又会弄好吃的饭菜,还帮我洗衣、缝衣服、种菜,你看,我身上这身衣服就是媳妇儿做的,她说我老穿旧衣服不得体,穿新的喜气。”
里正一听,差点笑出来,又不是要娶妻,喜气什么呀!不过他真打量了下傻小子那一身新衣,虽然比起他家老大媳妇做的要差一点,但针脚还算不错,还很合身。
说到这儿,不得不再提一下牛青苗,她要是早几年穿越过来,恐怕连块抹布都不会缝。
在山上当老师时,什么物资都缺,凡事都要自己动手做,而且山上小学虽小,但每年还是会举行一次校际比赛,偶尔还会到县里表演才艺,那时的道具和衣服都得她一针一线的缝,她由一个穿针会扎到手的城市小姐转变到全能的老师,其中的艰难是说不尽、道不完。
她用了七年的时间,打造出完全不同的一个人。
“好了,你来看看,这契书有没有问题。”写好契书的里正吹吹墨渍未干的契纸,就近拿给吴秋山看。
吴秋山认真的从头看到尾,视线落在最后两行。“里正,这里要改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