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托着自己被抓伤手臂的。
孟绍卿走进了,只听他们嘀咕,“疯到吃人肉了都,什么世道”
那个女孩跑过来拽着孟绍卿的袖子到另外做笔录的人旁边,“喏,我特别注意过了,早晨就这一个出门了,你们快问。”
带着眼镜的协警瞅了孟绍卿一眼,重新打开一个电子文档,“身份证拿来。”
孟绍卿到柜台后面拉出自己的包,抽出身份证,刷到警察手里的终端上,嘀一声弹出个人资料信息,长相什么的都对的上。
警察这回眼皮都不抬了,“到这边做什么?”
“假期旅行。”
“刚才出去干什么?”
“打算离开去登山,买点儿装备。”
警察翻了翻他手里的兜子,确实都是全新带着吊牌的衣服鞋子,“你一个人要这么多?”
“有一套是给认识的朋友带的。”
“行了,保持手机通讯畅通,你可以走了。”警察收起电脑,身份证信息里面履历清白,老板娘刚才的笔录里面已经说了昨天这个人在生病,围观人也证明他是从自己房间出来的,那间屋子打开的时候犯罪嫌疑人还在啃噬死者,问问周围的人只是列行公事而已。
长裙女孩好像也完成了自己的义务督查工作,揉着胳膊上的鸡皮疙瘩往自己房间走,“太可怕了,赶紧回家。”
“喂,”孟绍卿叫住他,说他圣母也好,对于一个目前看起来没有恶行的健康的人,没办法不提醒一句,丧尸太多了,哪怕多一个活人,也是个希望吧,“你换一件耐磨的长袖外衣和裤子吧,如果有什么事,可以跑得快一点。”
女孩愣了一下,更猛力地搓自己的胳膊,“我已经紧张的起鸡皮疙瘩了,你还要提醒,不过确实裤子比较有安全感,谢啦。”
走廊里闹哄哄的有住客收拾着东西准备离开,发生了这样的事儿,估计是没人愿意今晚继续住在这里。
孟绍卿回自己房间,静静坐在床上调整内息,刚才上来的时候看到老板娘在准备早餐,这可能是近期最后一顿安稳热饭,一定要努力吃饱,顺便能多藏点儿点心肉干最好。
七点钟,楼下开饭的音乐响起来,老板娘阴沉着脸把粥锅提出来,刚才已经有三个住客要走,这会儿下楼的人又几乎都带着行李,可想而知,吃了这顿饭估计就都走了,发生了命案的名声一传出去,后面的生意都毁了,但是二楼房间里的血迹都还没洗干净,这会儿说不出任何挽留客人的话。
孟绍卿拉开房门的时候,整个二楼走道都静悄悄的,老板家的小工提着水桶在刷地板,底下飘上来的粥菜香味儿混着淡淡的血腥布满整条走廊。
小工见他出来还笑眯眯打了个招呼,“孟先生也要走吗?”
“嗯,我吃了饭回来再收拾东西,”孟绍卿随意点了点头,走了两步,又装作回房拿东西的样子转过身对埋头擦地板的小工招呼,“您这是已经吃过了呀?”
小工挤干拖把上的水拎在手里,又提起水桶,笑眯眯的,“正要下去吃,难为老板娘还有心思弄早饭。”
“老板娘手艺好,问着饭香心情好多了。”孟绍卿微侧身让他先过去,擦身而过的瞬间皱了皱眉,没错,是这人身上发出的腐臭味儿。
污水桶晃悠着溅出几滴脏水,在晨间阳光照耀下的木地板上分外显眼,目送那个小工下了楼,孟绍卿回到房间拎了打包好的冲锋衣趁着楼上没人再次上阁楼把东好。
大家早餐都吃的很快,等他再下楼,院子里只剩稀拉拉的个人,看样子也吃到快结束了。
老板娘见他下楼没有带着包,神色好了些,热情地打招呼,“小孟身体好些了吧?我特意给你留了两碟小菜呢。”
“是好多了,听您一说我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