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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尽管如此,地球还是照样的转,我们还是依旧的活,人家活得逍遥自在,和我们扯不上一毛钱的关系。天塌下来,他一个人扛着,扛不住的话,压死的早晚还是他自己。

    六点,天空黑压压的一片,暴雨在即,我开着雪佛兰准时来到了景轩楼,车上我打了电话给雅丽告知今天的聚餐。雅丽其实很少管我工作上的事情,我和她之间几乎也没有藏着掖着的不可告人的事情。雅丽也只是担心的叮嘱我早些回家,不要喝酒。

    我下了车,一眼便看到了许晴雨,她站在人群当中很有魅力,那种高傲的姿态不加任何掩饰的就将在场的所有女人给比了下去。

    许晴雨见我下了车,急忙上前迎接,我有些不好意思,理所当然的紧张。男人在漂亮的女人面前,未免会有一些不知所措,除了雅丽以外,我很少和别的女人接触,这种感觉也是我在遇见许晴雨之后才猛然发现的。

    过了十几分钟,人都到齐了,学生们开路,带着我们这些大龄青年们进了包厢。他们的计划是先唱歌,再去吃饭,反正今天说什么也要玩的开心点儿。

    包厢里有三个大沙发,一开始的时候学生们坐在一起,我们几个医生坐在一起。后来越玩越起劲,反正我是看见了,又是老陆第一个忍不住的往学生那边的沙发上钻了过去,紧接着就是一屁股的坐到了许晴雨的身边。

    我装作看不见,傻傻的看着别人叽里呱啦的唱着我听不懂的流行歌曲。说真的,我不太喜欢这种热闹的气氛,尤其是和陌生人一起。

    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老陆竟然当起了主持人。他的话一向很多,而且还可以带动气氛,这一点我是不得不佩服他。

    “下面有请方大老板为我们献唱一曲!”老陆站在众人前面,手拿着麦克风,手舞足蹈的像是一个小丑。

    我笑着拒绝,连忙摇头说自己五音不全,唱歌跑调,杀人不偿命。就在此时,许晴雨拿起了一只麦克风,然后慢慢的走到了我的面前。

    “方哥,咱俩一起唱一首,怎么样?”

    许晴雨对着麦克风甜甜的说道,我余光斜视,只是看到老陆当时的表情极为纠结。他像是一只饥饿已久的白眼狼,如果这里没有人的话,真不知道他会做出什么样子恶心的事情来。

    我想,如果我再一味的拒绝下去,恐怕就有些惺惺作态了。对于男人来说,一个漂亮的女人提出的任何要求,有的时候就算是违背了伦理道德,世道人心,他也还是会心甘情愿的言听计从。并不是男人傻,大概只是因为体内的荷尔蒙在作祟吧。

    她安静的站在我的旁边,昏暗的灯光下,她的一举一动对我来说都是那么的充满魅力。我转过头,余光正好停留在了她的胸部上面,那里对于男人来说,诱惑力实在是太大了。以前的我没有察觉,而且已经结婚这么久,对女人的身体已经失去了久违的性趣。我不敢继续停留,可是脑中却无法抹去如此具有诱惑力的画面。我也是在那个时候开始迷恋她的体香,她的身材,她的小女人姿态,甚至她的一切。

    我和她点了一首任贤齐的《水晶》,我曾经是任贤齐的歌迷,所以这首歌还是很轻松的唱了下来。在我们唱歌的时候,台下的男人几乎都傻了眼,因为这首情歌根本就不适合我和许晴雨一起唱,尽管它是许晴雨选出来的,我当时也分不清这是不是她的有意而为。

    一曲唱罢,许晴雨微笑的像是一朵水莲花,她的眼睛,她的温柔,我竟然渐渐的开始喜欢她了。

    唱完歌后,老陆迫不及待的把我拉下台,说是也要和许晴雨合唱一首。当时他也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后来没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老陆的准跟班刘婷婷正式出场了。

    许晴雨见势,立即躲到了沙发上,刘婷婷拿着麦克风凑到了老陆的面前,臃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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