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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紧闭嘴,在罗祺和范晴惊愕的眼光中,动作优雅地吃了起来。

    然而,没等她吃完一个包子,罗祺却筷子一放,满面严肃的奔了出去。

    萌紫玥虽然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了,却从罗祺的脸色上叛断有事发生,“是不是盗匪来了?”她筷子一放,也要奔出去。

    羽千夜拉住她:“只是马蹄声,不一定是盗匪的事,你先吃,我去看看。”

    中午时分,栖凤村的所有村民都开始忙碌起来,正是秋收时节,他们本应该在地里忙碌,收获金灿灿的粮食,如今却只能先顾着人命。

    早上的马蹄声果然是栖凤山的人回来报信的。只是实际情况与萌紫玥的猜测有些许出入——是有人带了大队人马要来血洗栖凤村,但这次来的并不全是盗匪,而是蜈蚣山那个带着手下去投奔孟虎的三当家。

    原来,蜈蚣山匪徒的三个当家人中,就属这个三当家有几分真本领。他使得有一好枪法,当初蜈蚣山有这三当家在,的确是颇为兴旺。但后来,这三当家带了一半人马去投奔孟虎,蜈蚣山的匪徒便渐渐不成气候了。

    前些时候,蜈蚣山的匪徒被栖凤村灭了的事传到了这三当家口中,他当即就踢翻了桌子,暴跳如雷。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大当家是他亲哥。虽说当初他要离开时和他哥闹僵了,两人几乎老死不相往来。

    但毕竟是亲生兄弟,打断骨头连着筋,杀兄之仇是一定要报的。何况蜈蚣山也是他一手打下的,如今却被人端了窝,他如何能咽得下这口气?

    有本领的人在哪里都闯得了天下。孟虎原是凌国的大将,被逼造反,占据南水一带对抗朝廷,自然需广纳人才。三当家凭着一手好枪法,在孟虎的麾下已能独当一面了。他并非那种莽撞的人,自然不会逞匹夫之勇单枪匹马的回来报仇。

    他素来有心计,便禀过上司,谎称要替孟将军开拓疆土,又称栖凤村有宝藏存在,请上司给他调派人手。

    上司一听,大喜过望,历来行军打仗最差的就是银子了,粮草和军饷可不是天上掉的,何况栖凤村也属南水,一衣带水,路程并不遥远。当下就命三当家为先锋官,去栖凤村打探消息,并调派了一千人马为他所用。

    一千多人马打别的地方也许嫌少,但三当家对栖凤村知之甚详,知道这一千人马足以将栖凤村踏平。于是,他立马就带着人马,浩浩荡荡地向栖凤村方向开拨了。

    三当家为了能痛快的血洗栖凤村,一路疾行,并严令手下泄露消息,为此还杀了几名想泄露消息的兵士。

    待到萌紫玥等人知道消息时,三当家和他的人马已抵达了栖凤镇,并将栖凤村通往外界的道路设置了弓箭手和人马,凡是从栖凤村出来的村民,格杀勿论。

    萌紫玥和罗祺先后去探过,三当家嚣张无比,早放出话来,先将村子围着,待他大爷缓过劲来,马上就来血洗村子。不过他也有但书,若栖凤村的村民能交出萌小月,他还是会念念旧情,琢情处理的,兴许会网开一面放了村民也说不定。

    天色依旧阴沉沉的,风雨随时会至。东边高高的山坡上,萌紫玥坐在一块大石头上,以手托腮,凝眸眺望。

    一眼望去,满眼都是金灿灿的庄稼,水稻c玉米c谷子c高梁c大豆,看起来沉甸甸的,一阵风吹过,如同暗金色的海浪般起伏。

    见到这些长势喜人的作物,萌紫玥才相信马大婶的话——栖凤村的确是块好地方,不但山清水秀,即便是这种混乱的年代,庄稼依旧是丰收的景像。只是天公不作美,这时节,天天出大太阳才好,下雨的话,总是会防碍收成。

    “小月。”罗祺摇着大黑扇爬上高高的山坡,脸不红气不喘。他坐在萌紫玥身边,语气依旧懒懒地:“小月,你打算怎么办?已经过去大半天了,你想出什么好主意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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