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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出生开始,辛德瑞拉的世界便只有自家的庄园。

    一直到参加史密斯家族的音乐会前,她都没有怎么离开过身为侯爵的父亲所拥有的这块领土,就别提在短短几个月里,两次与年轻的陌生男人邂逅了。

    其实辛德瑞拉并不喜欢“邂逅”这个词,因为这总会让她想起自己曾经读过的罗曼小说里男女主人公相遇的情节。

    那些罗曼小说的作者总喜欢用邂逅这个词来描述男女主人公的初次见面,而这些主人公——他们无论拥有什么样身份与性格c无论他们见面时的情形如何,几乎都会对只是初次见面的对方拥有好感,甚至一见钟情。

    ——而那也是那些以悲剧结尾的小说的开端。

    这或许也是辛德瑞拉对邂逅这个词c这件事所产生抵触情绪的原因,然而

    辛德瑞拉却并不觉得这是自己对眼前这个陌生男人产生抵触情绪的原因。

    同样是邂逅——或者换成辛德瑞拉并不怎么讨厌的“偶遇”这个词,辛德瑞拉在史密斯家族的音乐会上遇见的那个男人时,首先是被他的眼睛所吸引。

    或者说,是被那个男人的那双眼睛所迷|||惑。

    至于对那个男人的罪恶感与愧疚,这些异样的情绪全都是在辛德瑞拉在之后已经完全冷静下来时才厘清的。

    至少在当时,自己在和那个男人交谈c对视的时候,辛德瑞拉完全没有那样的时间与精力来整理自己的情绪——比如,她究竟是如何看待那个男人的。

    但是现在不一样。

    看着眼前注视着自己的男人——对方的目光在辛德瑞拉看来,甚至用凝视来形容也不为过。

    然而面对着这样的目光,辛德瑞拉发自内心地感到厌恶。

    她厌恶着眼前的这个陌生的男人。

    事实上辛德瑞拉和这个男人并没有任何言语甚至是肢体上的交流,她只是看着这个男人缓缓地朝自己走来,最后以一种惊愕的c仿佛突然看见猫咪说起了人类的语言一样愣在了原地。

    仅仅只是这样,迎着对方的目光的辛德瑞拉便感觉到自己的内心产生了名为厌恶的感情。

    就如同她一直以来都抗拒着的社交圈c抗拒着的爵位c以及抗拒着的婚姻一样。

    她抗拒着眼前这个陌生男人。

    即使他看起来年轻英俊c又地位尊崇。

    但即使内心再怎么对这个男人产生厌恶感,辛德瑞拉的教养也不允许她将这样的感情放在脸上,所以她只能按捺着心中的抵触c静静地看着对面的男人,然后希望他早早地离开。

    最好对方发现了他的目光有多么的失礼,然后更加失礼地不说一句话就转身离开。

    辛德瑞拉想,如果对方真的能够按照她此时此刻所期盼的这么做的话,她一定会非常高兴的——甚至高兴到不去计较他一切的失礼。

    然而辛德瑞拉的希望注定不会成真。

    要说为什么的话,因为眼前这个被她抵触着的男人,对辛德瑞拉产生了比她想象中更大的兴趣。

    他为自己能够在这个时间c在这个地点,因为这样的巧合而见到辛德瑞拉这件事,发自内心地感到喜悦,就仿佛美梦成真一般。

    不,这正是美梦成真的好事。

    男人几近痴迷的凝视着站在自己面前的辛德瑞拉,虽然此时此刻她穿着骑马装,但是他却可以肯定,眼前的这个少女就是几个月前开始频繁地出现在自己梦里的那个少女。

    那个穿着精致的礼服c只为了自己而出现在集合了全国的少女的舞会上,与自己共舞却又在最后只给自己留下了一只水晶鞋的少女。

    而她现在,就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

    虽然这样的情景和自己的梦境截然不同,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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