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清冽的空气已然消散,紧接着赶上的是晚春甜腻腻的透着酒香的香氛。陆府设计的别有洞天,细致处依稀可以看见精妙的构造,足以体现主人的特点。闲致,低调,漫不经心。
当然啦,我说的并不是现在坐在我床头的这位。
这位完全是:懒惰,做作,对别人毫不关心的经典代表。
我进他们陆府不过几天,就被陆之涣拘进了一个巴掌大的小院子里,整天的连个旁的人影也看不到。这还不算什么,最可恶是陆之涣这个罪魁祸首也不来看我一次,给我解解闷玩。我心中其实十分怀疑这货大概把我这个未婚妻带回家的这桩小事给忘了。
于是在只有烧鸡“悉心照料”我的几天里,我幸不辱命地病倒了。
什么?!你问我为什么?我住着客栈至少饭食是正常的厨师煮的,而我可爱的烧鸡自小便有伟大志向,决定将一生拿来专攻烧一手好鸡这项本领,其他一概不通。
简称:术业有专攻。
她去厨房拿了几天的白菜后,每天煮出的都是一锅不明生物。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于是我吃了,然后我就成了这幅要死不活的样子。
陆之涣听闻他后院有位不知名人士痛得死去活来,似乎终于想起了我这么个人的存在。于是便来查验一下此时我究竟是人是鬼了。
娘的!你大爷我好的很!还没死!
他伸出手再试了试我额头上的温度“还有气力?看来是没事了。”
我翻了个大白眼给他,以示我好得很。
“呜!疼!”
“你也知道疼?”他语气淡淡,听不出情绪。手下的力度却在加大。
我的太阳穴遭到了他惨无人道的虐待。
“好些了?”
“唔——果真好些了。”我感到有些不可思议,他难道习得了传说中的一指神功??
他漫不经心地甩开手去“自己休息吧。我走了。”
我因为他这句很没良心的话而深深地打量了他一眼。
鬓若刀裁,眉如墨画。即使站在我房间窗棱处透过来的曦光中,我所能注意的也不过是光中他发丝淡淡的疏影,一点一点的投射下来的阴影。
他这么个人,就算站在漫天的暖阳里,也能感受到他身上若有若无的疏离。
果真色淡神寒。
他成功甩掉了我将鼻涕眼泪都擦在他衣袖上的行为后,罪魁祸首烧鸡从一旁挪出来,默默地伸出大拇指,为我点了个赞。
我忙把情不自禁的鼻涕收一收“没,自然反应。纯属巧合。”
烧鸡捂脸跑开。
“有银子要挣么?”我拿出块斗大的银子诱惑烧鸡。
烧鸡坚贞地摇头。
“有金子要挣么?”我拿出块巴掌大的金子继续诱惑烧鸡。
“要!!!!我爱金子!!!”
高估你了
我吩咐她做了一件她认为触及到她底线,十分过分的事。
我叫她出门去给我买碗粥来。千万千万不能叫她自己煮。
她气愤异常,觉得我侮辱了她亲力亲为的心。我其实也不想这样的,可是如果我再不吃点正常的粥,也许烧鸡就再也见不到我了。果然还是生命最重要。
结果我没等到烧鸡的粥,却等到了一碗意想不到的粥。这个粥啊,竟然是陆之涣自己端过来的。
我揉了揉眼睛,睁大了后再看他。没错,是他。可是我觉得我大抵还是在做梦。
“别揉了。是我。”他淡淡地开口,把那一碗可爱的粥端到了我的面前。
“”我深深地凝望着他。
“拿着。你想让我端多久?”
我遂不要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