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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慕凌雪拿出手机,打开发现现在是2015年6月11日,距离书中写的末世发生的时间2018年10月1日还有3年的时间。

    还好,不是自己刚来就马上就要面对末世了。

    毕竟就算自己知道了以后会发生什么,马上就面对末世,想想就不可能,毕竟看书与设身处地毕竟是两个概念。

    3年,不管以后是不是像书中描写的那样,但这段时间,足够慕凌雪熟悉环境,锻炼自己,为日后可能发生的末世留下了足够的时间准备。

    作为一个资深的读者,受各种网络小说的荼毒,慕凌雪很快就想到,面对自己现在的处境,一般正常的解决方案有两个,这也是多数小说中穿书君选择的两种方案。

    第一嘛,就是抱紧猪脚大腿,跟着猪脚顺利走完剧情,说不定剧情结束的时候也就是她回去的时候。

    这第二嘛,就是根据自己作为穿越者的金手指——也就是熟知剧情——抢女主的机缘,自己翻身奴隶把歌唱,让女主再也不能与自己为敌。

    作为一个读者,慕凌雪其实很喜欢像慕凌冰这样清冷,强大,恩怨分明的女主;

    作为一个炮灰,慕凌雪其实恨不得抢走女主的一切,让她再也没有能够伤害自己的能力;

    作为二者的结合,慕凌雪觉得,她不认识女主慕凌冰,也不是真正的慕凌雪,就这样把她的机缘抢走,也太不地道了。

    而且真要算起来,慕凌冰也不是害慕凌雪的真正凶手,虽然有见死不救的嫌疑,不过,对一个一直想陷害自己的人,冷眼旁观是人之常情,就算是自己的妹妹,但是没什么感情,这样做也无可厚非。

    但是,一想到电视上看过,书上描写的丧尸,末世,在明知道有能够保护自己的东西却不拿,慕凌雪又觉得自己未免太矫情了。

    自身都难保了,还想别人会怎么样。

    想来想去,慕凌雪还是决定,拿走对自己最有用的,如果慕凌冰对自己不错,自己也与她和睦相处好了。

    毕竟自己不是真的慕凌雪,而真的慕凌雪,也不是被慕凌冰杀死的。

    慕凌雪想着书中的内容,思考着什么是自己能够拿到的,也是适合现在自己的金手指。

    末世中什么最重要,毫无疑问是食物,但是慕凌雪没有觉醒异能,就算提前准备了食物,也拿不走啊。

    难不成要拜托慕凌冰?毕竟她有一个空间很大的储物镯。

    储物镯?对了,就是这个。

    慕凌冰在末世发生一个月之前在s省x市做任务,任务完成后自己一个人在古玩街游玩。

    在逛古玩街的时候在一个摊子上发现了一个不起眼墨绿的玉镯,黑漆漆的破旧的镯子,很多年都没有被人买走。不知为什么,暮凌冰觉得合眼缘就买走了。

    在之后的任务中不小心受伤血溅到镯子上认主有了空间,末世后又觉醒了冰系精神系双系异能,在末世混的是风生水起,赢得一个又一个美男的青睐。

    “慕凌冰是女主,肯定是机缘不断,虽然慕凌雪与女主摩擦不断,最后因为算计慕凌冰下落不明,但与自己无关,”慕容雪看着书中内容分析着现在的状况,

    “虽然机缘是女主的,但是现在还不是,那可是空间啊,虽然只能储物,也不像小说中随身空间,但本身空间极大就很不错了啊。”

    “反正女主机缘那么多,少一个应该也没什么吧。”这样想着,慕凌雪决定拿走这个储物镯。

    这样想着,慕凌雪下了床,打开自己房间的门,向楼下走去。

    一一

    慕家是军人世家,爸爸慕震是元帅,哥哥慕凌天是中尉,就连慕凌冰也是优秀的特种兵。可以说除了慕凌雪,这一家人都是优秀的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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