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这次来,不出意外是为了放在心上的姑娘。
她也没猜错,安王进门来后,先是给他问了安,而后遣退了屋里伺候的人包括她的两个贴身丫鬟,之后自己坐在旁边伺候她用早膳。
“倒是沉得住气。”老王妃吃了几口后,便笑着调侃安王,“我吃好了,乐乐你想说什么就说吧。”
她说话这么直接,安王也没觉得不好意思。祖孙两人相处原本就是这样的模式,一家人说话不必弯弯绕绕的。他放下手里的筷子,同老王妃简单叙述了昨夜发生的事。
老王妃听他说话,顿时便笑了起来,“乐乐还真是勇气可嘉,比起你祖父跟父亲两个木头疙瘩,可是强了不止一点半点。你的这一番话,若是放在别的女子身上,怕是没人会拒绝,可是你放在心上的姑娘并非普通人,这一点你也很清楚,这样的姑娘许多人中起一身也许也见不到一个,所以没人能拿出什么经验之谈,我亦是如此。所以我不知道你这样做是对还是错,会不会弄巧成拙,可是有一点是没错的,那就是已经做过的事就不要去后悔。”
“就目前而言,她没有拒绝,已经算是一个好消息了。对待感情,女子同男子总是不同的。不过即便是拒绝了又如何呢,你就会因此就此死心吗?”
“不会。”如果爱一个人能这么轻易的就放弃了,那就不是爱了。
“所以,被拒绝这一点,你其实不必太过在意。她答应了,自然是最好的,若是被拒绝了,也不必耿耿于怀,只要她还未成亲,你总是有机会的,不是吗。”
听完老王妃的一席话,安王顿时便觉得豁然开朗。的确,就算被拒绝了又如何,只要她还未成亲,他就始终有机会,并且他还是她所认识的人里,交情最深的一个,同时还知道她的一些事,说一句近水楼台也不为过。
他想通了,原本微微皱起的眉头也舒展开来。
老王妃见状,眼中的笑意也弥漫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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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二敲响了曲迷心的房门问她要不要吃早点,然后就被曲迷心抓了壮丁。她简单的洗漱之后,卷着被子进了客厅,盘腿坐到软榻上,一边啃着早点,一边问王小二,“你说喜欢一个人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
这个问题对于王小二来说简直是超纲了。曲迷心自己虽然恋爱经验为零,但是身处资讯发达的年代,多少也还见过,但是王小二一个土生土长还长得特艰难的土著,不仅没吃过恋爱的猪肉,更是没见过恋爱的猪跑,怎么回答?
然而看着雇主求知(?)的眼神,他觉得肩上仿佛压了重担,不忍心辜负她(的信任),于是冥思苦想了许久,艰难的憋出了一个答案,“大抵就像是喜欢吃的一样吧怎么说呢应该是心心念念想着要吃的那种感觉,而不是因为饿肚子了才吃的那种吧”
他说完了,就见曲迷心咬着半个包子,用怀疑的眼神看着他,“真的?”
王小二觉得雇主好不容易才会需要他帮助一次(?),要是办不到未免太对不起那些丰厚的工钱跟赏钱了,于是一挺/胸膛,重重点头,“真的!”见曲迷心的眼神并没什么变化,又补充了一句,“以前我也喜欢过一个姑娘,就是这种感觉!”
其实并没有什么姑娘,从乞丐到偷儿,都是朝不保夕的,饭都吃不饱,哪里还有什么心思去喜欢别人。当然,硬要说喜欢也可以,毕竟他还是喜欢过姑娘的荷包最重要的是荷包里的银子,有钱了钱他就可以吃饱,这么一来说是喜欢也可以说得通的!
没错,就是这样!
看到王小二一脸认真的表情,曲迷心瞅了好半天,这才勉强信了。于是她顺着这个思路带入到安王身上,仔细一想似乎还有点道理唉。因为她不仅记得跟安王相处的细节,还记得他都给她带过什么吃的,同时又比较了一下在大兴朝所有吃